|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龙门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2:19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受 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的委托,对其 省道S244线(黄沙路口至县城塘厦桥园区段)入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 进行 公开招标 采购,欢迎供应商报名参加预审。
一、项目授权主体:龙门县人民政府
二、项目实施机构: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三、PPP项目编号:441324-201708-70757430-7-0005
四、PPP项目名称:省道S244线(黄沙路口至县城塘厦桥园区段)入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
五、PPP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实施的工程立项总投资约49698.7万元,其中纳入本次招标实施的PPP项目投资合作金额约44676.26万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1年(包括1年建设期及10年运营期)。
1、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内容
该项目提供的公共产品为“省道S244线(黄沙路口至县城塘厦桥园区段)入城大道工程”市政基础设施。
该项目运营服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含道路标线)、绿化工程、排水工程、路灯工程、桥涵工程等设施,但不包括电力管线、通信管线等设施。项目公司完成本项目道路运营维护工作。
本项目范围内的运营服务内容中属于缺陷责任期内维护内容的不计算该部分运营维护费用,缺陷责任期后根据绩效考核情况按实支付运营绩效服务费。具体运营内容以PPP项目合作合同约定为准。
2、项目建设规模和实施内容
工程路线全长5.38km,工程采用设计速度为80km/h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双向六车道标准,道路红线宽60m,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结构,全线新建桥梁3座。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交通工程、桥涵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含110kv昆瑶线#6号塔,10kv昆龙线,明珠线、昆田线埋地电缆、变压器及临时线路的迁建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管线工程(含通信管道及自来水管道迁改)及其他附属工程等。
以上具体内容以本项目经批准的有关设计文件为准。
主要技术指标见下表所示。
项目主要技术指标表
序号 | 技术指标名称 | 单位 | 主线 |
1 | 道路等级 | 一级公路兼城市主干道 | |
2 | 车道数 | 6(双向) | |
3 | 设计速度 | km/h | 80 |
4 | 停车视距 | m | 110 |
5 | 不设超高最小半径 | m | 1000 |
6 | 设超高最小半径 | m | 250 |
7 | 不设缓和曲线的圆曲线最小半径 | % | 2000 |
8 | 平曲线最小长度 | m | 210 |
9 | 圆曲线最小长度 | m | 70 |
10 | 缓和曲线最小长度 | m | 70 |
11 | 最大纵坡 | m | 6.0 |
12 | 标准车道宽度 | m | 3.75 |
13 | 桥涵设计荷载等级 | 公路-I级/城-A级 | |
14 | 设计洪水频率及河道防洪标准 | 1/100 | |
15 | 路面类型 | 沥青混凝土路面 |
3、项目投资规模
(1)目前,该项目采用的PPP模式建设已通过县政府的审批,需要采购社会投资人。本项目PPP合作总投资包含:建安工程费用、建设用地费、勘察设计费、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工程保险费、竣工图编制费、预备金。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本次招标实施的工程立项总投资约49698.7万元,其中纳入本次招标实施的PPP项目投资合作金额约44676.26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5190.67万元、建设用地费5418.61万元、勘察设计费1476.12万元、场地准备费及临时设施费175.95万元、工程保险费105.57万元、竣工图编制费89.94万、预备金2219.40万元。)以上金额最终以县财政局审核和县审计局审计意见为准。
(2)完工并交付使用后项目第一年运营服务投入资金暂定人民币约343.12万元,根据社会资本中标运营成本并考虑调价机制后,具体以县财政局审核和县审计局审计意见为准。
实际总投资额应根据县财政局审核和县审计局审计意见、项目前期费用等相关资料及PPP合同约定进行核定。
需求:省道S244线(黄沙路口至县城塘厦桥园区段)入城大道升级改造工程PPP项目合作社会资本采购,采取“设计(指优化设计)-建设-融资-运营维护-移交”的方式运作。政府方和中标社会资本共同出资成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在授权的合作期限内具体负责本项目的优化设计、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等相关事宜,政府基于可用性绩效指标的公共产品和基于运营绩效指标的公共服务付费,合作期届满项目公司将本项目无偿移交给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六、对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是否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及限定的方法和标准,资格证明文件等):
(一)申请人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申请人资格条件 | |
序号 | 申请人资格 |
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2 | 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
3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
4 | 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无效投标,无未实质性响应的其他情形。 |
备注:申请人第1款、第2款、第3款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是否独立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二条的情况,需要按预审文件规定的《关于资格响应一览表的声明函》进行声明,并自行承诺出具《申请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未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可以参见《附件1:申请文件一般格式》)。申请人可以参考申请文件格式出具书面材料。 | |
5、社会资本的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若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施工方)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
允许联合体参与本次PPP项目的资格预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需要约定牵头人,要求详见:联合体协议书)
七、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技术引进和转让等政策要求,以及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八、提交资格申请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不得少于15个工作日): 2017年 08月 28日14时30分 至 2017年 09月 15日17时30分(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过期不予受理。
九、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
十、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 2017 年 08 月 28 日 至 2017 年 09 月 01 日 止。
十一、联系事项
|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周工 | 联系电话:0752-6530222 |
| (二)采购代理机构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址: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 |
| 联系人:钟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
| 传真:0752-7988081 | 邮编:516800 |
| (三)采购人: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 | 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青溪金山工业区 |
| 联系人:黄文辉 | 联系电话:0752-6530222 |
| 传真:0752-7872809 | 邮编:516800 |
| (四)财政部门:龙门县财政局 | 地址:龙门县城增龙路1号 |
| 联系人:陈先生 | 联系电话:0752-7888609 |
附件:采购文件资格预审文件
发布人: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发布时间:2017 年 0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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