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凤湖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基础设施PPP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1: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08:00至2017年09月08日 23:5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4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无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09日 23:50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预算金额 | ¥34006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崔秀 | ||
| 项目联系电话 | 无 | ||
| 采购单位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无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安徽省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界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凤湖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基础设施PPP项目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CG-AQSS-2017-07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财金〔2014〕76号)、《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发改投资〔2014〕2724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财金〔2014〕113号)、《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4〕21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凤湖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资格预审,现将资格预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特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参与资格预审:
一、采购条件
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凤湖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基础设施PPP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宿松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审查通过,宿松县政府【松办纪2017(8)号】会议纪要决定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实施该项目,项目实施方案已经2017年宿松县16届人民政府第14次县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宿松县人民政府授权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项目名称:安徽省安庆市宿松县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凤湖环境综合整治及周边路网基础设施PPP项目
3、项目编号:CG-AQSS-2017-076
4、建设及运营维护内容:本项目建设期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凤湖环境综合整治、新耕河二期景观及沿河道路、白鹤路二期、陈汉路二期、合兴路一期、宏业路二期、龙飞路二期、泄洪闸及泄洪沟、起步区雨污水管网改造等10个子项目。
运营维护期工程管理内容包括本次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及维护工作。
5、特许经营期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0年。
6、本项目可研估算总投资34006万元。
三、采购需求
通过政府采购确定中选社会资本,由宿松县政府指定的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在宿松县设立项目公司,采取BOT运作方式,特许经营期13年,其中建设期为3年,运营期为10年。在合同期内,项目公司负责项目准备阶段、实施阶段、运营阶段的全过程管理、融资、建造、运营、维护至终止移交的完整周期。运营期内,政府依据项目的可用性服务和运营维护服务绩效考核结果支付服务费。
股权结构:本项目资本金为7000万元。其中:宿松县人民政府授权的宿松县龙兴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占10%股份,社会资本占90%股份。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作为融资主体,通过贷款等方式获得。政府方不提供任何形式的融资担保。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或以联合体形式申请。
(一)独立申请人资格条件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2、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4、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同时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和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
(二)联合体资格条件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2、所有成员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
3、联合体牵头方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须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出具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4、联合体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5、业绩要求:2012年1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止,联合体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一项和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一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书原件)。
6、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其他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
(三)信誉要求(若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条件):
(1)申请人无因串标、骗取中标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被以下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且在被取消(或限制)投标资格期限内:
①被省级及以上相关行政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安庆市相关管理部门取消在全市范围内投标资格;
③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申请人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或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信息由审查委员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最高人民法院网站(www.court.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官方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写入预审报告。
(3)申请人一年内无被宿松县相关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15分(含)以上的。
(4)申请人近3年(自2014年9月1日到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之日止)内:
①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②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以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中标公示结束后由第一中标候选人向采购人提供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经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合格申请人均全部参与竞争。采购人将仅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售采购文件(未参加或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能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8日。申请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工本费网银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2、网上报名流程
(1)网上注册。申请人须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才能办理网上报名。请各申请人及时完成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入库登记申报工作。具体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Front_ss/)上的《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注:已注册成为会员的单位不需再注册,但单位相关信息若有变更须及时更新)。
(2)已注册成为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会员单位的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通过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项目招标公告中点击“我要报名”,登陆后根据系统提示流程办理网上报名和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
3、资格预审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8日,逾期不予受理。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09:30(北京时间);
2、地点: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宿松县东北新城龙井路与太白路交叉处,县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届时请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出席;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资格审查时间
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九、发布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宿松县政府采购网、宿松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发布。
十、联系方式
1、采购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操先生
电话:13805561360
2、采购代理机构: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长江路与百牙路交口汇安楼4楼
联系人:丁女士
电话:0566-3207980 传真:0566-2125393
手机: 13965942883 邮箱: 467505250@qq.com
采购人:安徽宿松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日期:2017年8月28日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