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粤发改投资函[2016]4445 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东省高明监狱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投资、省级财政资金及其他挂钩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前期的场地平整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路538号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是对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场地平整,工程内容包括原有旧建筑物拆除、北侧排水管道改道、场地平整及填土方工程、树木移植工程等。其中原有旧建筑物拆除面积约4.1万平方米,场地平整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土石方工程挖方约6600立方米(含沟槽开挖),土石方回填共约15.3万立方米(其中土方回填约12.7万立方米,土石方回填约2.6万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90 日历天,计划开时间为2017年9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为2017年12月18日。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广东省高明监狱“十二五”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规划用地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工程,具体工程内容包括:原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土方开挖与回填夯实、乔木移植养护、排污管线改造等。具体工程内容和规模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资料为准。本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约为1212.12万元。
2.5承包方式:
本工程以清单内容范围内固定综合单价包干及项目措施费包干的方式,根据招标文件(含澄清、补遗)、发包人批准的相关设计图纸、合同条件和规范及标准要求,按包工、包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联动调试、包竣工验收以及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方式进行承包施工。
2.6
工程质量要求:
平整后场地标高为:3.2m(1985国家高程基准)。
填土质量:回填采用二类土(粉质黏土等)按国家技术规范分层压实。
同时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建筑施工土石方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HJ180-2009)》《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以及本工程设计图纸和相关资料规定的其他要求。
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广东省、佛山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特殊性工程划分标准目录>的通知》(粤发改稽察〔2014〕181号)的划分标准,本工程属于√一般性工程 特殊性工程,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4.2.2
本工程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
投标人应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办理了诚信登记,并通过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确认,在诚信管理平台系统状态显示为“正常”。
4.4.1投标人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的开标当天考评结论应为C级或以上。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还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
建筑工程
专业
中 级(或以上级)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临时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的个人详细信息网页打印件),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6
专职安全人员 1 名(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能为同一人),均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投标人可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打印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 2017 年 2 月至 2017 年 7 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或经投标人(或其直属分支机构)工商登记所在地(市、区或县)社保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社保清单(含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打印的社保证明文件)。
4.7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7.1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7.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7.3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
4.7.4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7.5投标人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本单位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材料原件)。
4.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人委托
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接受报名。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服务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www.fsggzy.cn/ 。
5.2
报名时间:2017 年8 月25 日17 时00 分起至2017 年9 月1 日17 时00分止(不少于五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在项目报名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报名。
5.3
报名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在项目开标当天收取。
5.4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
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报名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
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已备案的PDF版本招标文件
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担保金
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2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2个工作日之前(即2017年9月12日17时之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7.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17年9月15 日8时30分,截止时间:2017年 9月15日9时30分。
7.1.2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 日9时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公交大厦6楼)。
7.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以及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总经理) 企业技术负责人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持相关身份证明文件到场参加开标会。
[注:本款适用于评标办法非采用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的项目]
7.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陆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广东省高明监狱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祥福 佛山办公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岭南大道北
路538号 129号(碧桂园城市花园中区一座)23楼
邮 编: 528527 邮 编: 528000
联 系
人: 郭先生
联系 人: 李先生、齐小姐
电 话: 0757-88861510 电 话:
0757-83939001、83939019
传 真: / 传 真: 0757-83939018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shenlian-3@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