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道路洗扫车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公路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浉河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1:45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1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10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预算金额 | ¥14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523895700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浉河区公路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浉河区107国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52389570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6-6519688 | ||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浉河区公路管理局的委托,对信阳市浉河区公路局道路洗扫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公路局道路洗扫车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信浉财公开招标[2017]023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且有能力提供本招标产品。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同一品牌只允许一家投标单位进行报名)。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投标人为下属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不得使用其总公司的资质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⑤近两年的财务状况报告、⑥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⑦“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⑧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10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2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浉河区公路管理局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2389570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浉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312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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