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群众艺术馆 | ||
| 行政区域 | 信阳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1:40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1日 17: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0376-6519688 | ||
| 预算金额 | ¥4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韩先生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76-6519688 | ||
| 采购单位 | 信阳市群众艺术馆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信阳市浉河区四一路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188250222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76-6519688 | ||
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信阳市群众艺术馆的委托,对2017年信阳市群艺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一、名称:2017年信阳市群艺馆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一部
二、招标编号:信财公开招标[2017]094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货物制造商必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资质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资质。
3、投标人为非制造生产商的,必须持有符合以上要求的制造商唯一授权书。
4、要求主要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为原装、原品牌进口,报名时需提供进口部件原产地证明文件、商检证明及进口报关单。
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为下属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不得使用其总公司的资质进行本项目的投标活动,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
六、报名提交资料要求:
投标人报名时应携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未三证合一的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⑤制造商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⑥进口部件原产地证明文件、商检证明及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加盖厂家公章)⑦“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企业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备注:以上所有资料要求出示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开标时,投标单位提供以上资料原件,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及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招标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单位名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部
账号:4100 1551 4350 5250 0070
开 户 行: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阳羊山新区分理处
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后,应于开标前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过期不再办理。换取《投标保证金到账收据》需提供:
1、单位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2、银行汇款或转账凭证;
3、单位基本账户的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均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十、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
有关本次招标活动的文电如下:
招标人:信阳市群众艺术馆
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1518825022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376-6519688
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六街交叉口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监督电话:0376—6519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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