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永久村七组、泉湖村六组及四坝村七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酒泉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8:36 |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 | 甘肃省政府采购网 | ||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 | 2017年08月29日 00:00至2017年08月31日 00:00 | ||
预算金额 | ¥143.8072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鑫龙 | ||
项目联系电话 | 09372793009 | ||
采购单位 |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集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3727930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青羊区金阳路79号附8号7棟1楼15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3994595488 | ||
附件: | |||
附件1 | 泉湖 永久村七组、泉湖村六组、四坝村七组竞谈.pdf |
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永久村七组、泉湖村六组及四坝村七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经肃州区政府采购办批准,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永久村七组、泉湖村六组及四坝村七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谈判文件编号:SCRX-GSZC-044号
2、谈判内容:
A包:永久七组文化墙项目;
B包:永久村七组墙体粉刷、道牙安装、人行道铺装及消防通道疏通;
C包:泉湖村六组农村环境整治项目;
D包:四坝村七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每个投标单位可对任意一包提出报名申请,但只允许中一个包。
3、采购预算金额:¥1438072.5(大写:壹佰肆拾叁万捌仟零柒拾贰元伍角);
A包:¥325044.02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零肆拾肆元零贰分);
B包:¥312497.81元(大写:叁拾壹万贰仟肆佰玖拾柒元捌角壹分);
C包:¥498887.4元(大写:肆拾玖万捌仟捌佰捌拾柒元肆角);
D包:¥301643.27元(大写:叁拾万零壹仟陆佰肆拾叁元贰角柒分);
4、谈判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5、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企业辖区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近期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3)供应商需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6、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甘肃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免费获取)。
7、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供应商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注册,方可投标;
注册成功后,供应商每次参加项目投标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投标登记,并依据系统生成的投标 “登记号”下载拟参与项目的供应商,投标“登记号”系统会实时发送到供应商手机;
谈判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陆甘肃政府采购网、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陆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4:30-15:00分
地 点: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逾期不受理。
(2)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7年9月7日下午15时00分
地 点: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9.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 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泉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军 联系电话:15193416916/13399406966
地址:酒泉市肃州区霞飞路2号
10.保证金开户行及账号: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酒泉分行
账 户:101 812 000 448 585
地 址: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酒泉市肃州区世纪大道51号) 一楼银行收费平台
保证金金额:A包:¥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B包:¥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C包:¥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
D包:¥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保证金截止日期:2017年 9月5日下午16:00前,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0937-2812703
(1)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供应商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3)供应商在办理投标保证金电汇手续时,在银行电汇单附言栏上必须且只填写投标保证金对应的投标项目标段(包)的8位数字登记号。在汇款单附言栏内,不填或错误投标“登记号”,交易系统无法识别保证金所对应的项目标段(包)的,将导致投标无效;未按标段(包)逐笔递交保证金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12、是否PPP项目:否
四川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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