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沂水县2017年市级粮食超吨粮千亩示范片建设补助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农业局 | ||
| 行政区域 | 临沂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8:25 |
| 报名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报名地点 | |||
| 开标时间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沂水县农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沂水县2017年市级粮食超吨粮千亩示范片建设补助项目 询价采购公告 一、 采购人:沂水县农业局 地址:沂水县沂蒙山东路 二、 采购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徐工 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地址:临沂市沂蒙路与天津路交汇南100米金猴名居1A座1207室 三、 项目名称:沂水县2017年市级粮食超吨粮千亩示范片建设补助项目 四、 项目编号:2017-HCZBLY-032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C-2016-223 采购方式:询价 五、采购内容:本项目共一个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部分。 六、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4、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及资格审查者,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8月31日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沂水办事处(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西区)购买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00分至17时00分(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3、须递交的报名资料:(原件单独提交审查,复印件两份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九、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9月5日下午15:00。 2、地点: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第二开标室(沂水县华信国际大厦四楼)。 十、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400.00元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 开户行:临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沂水支行(简写:临商银行沂水支行) 户 名: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账 号:800 003 301 004 600 001 378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保证金到沂水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账户时间为准。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单位公司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不接受现金。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需在电汇或转账单据备注栏注明“沂水县2017年市级粮食超吨粮千亩示范片建设补助项目”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确认其投标资格。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徐工 十二、联系电话:0539-7200961 15866419321 采购单位:沂水县农业局 代理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8日 |
| 询价文件_--2.docx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