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村级综合服务项目中心设备采购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行政区域 | 广西壮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18:1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25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10:30 | ||
| 开标地点 |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 ||
| 预算金额 | ¥78.0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巧云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3-2860696 | ||
| 采购单位 |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秦开全,15977312099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 ||
| 附件: | |||
| 附件1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村级综合服务项目中心设备YFZC2017-G1-039-KW招标公告.doc | ||
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受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村级综合服务项目中心设备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村级综合服务项目中心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YFZC2017-G1-039-K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巧云
项目联系电话:0773-286069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永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方式:秦开全,159773120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巧云 联系电话:0773-2860696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桂林国家高新区科技工业园四号小区湘商大厦四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 1 | 户外LED电子显示屏 | 28块 | 村级综合服务项目使用,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 2 | 台式电脑 | 54台 | |
| 3 | 打印机 | 30台 | |
| 4 | 办公桌椅 | 50套 | |
| 5 | 档案柜 | 50组 | |
| 6 | 便民服务台 | 50张 | |
| 7 | 等候椅 | 50张 | |
| 8 | 书报架 | 60个 | |
| 9 | 前台椅 | 60张 | |
| 10 | 系统集成 | 1项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0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桂新区西城中路69号西辅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认定为小型和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均为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的规定,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和平板式微型计算机)、输入输出设备(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管型荧光灯镇流器)、生活用电器(空调机、电热水器)、照明设备(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和高压钠灯)、电视设备、视频监控设备、便器、水嘴等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的投标货物必须使用财政部现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内的产品。
4、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的政策功能分给予加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招标采购促进广西工业产品产销对接实施细则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78号)的规定,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广西境内生产的工业产品,以生产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为准。“投标产品80%以上为广西工业产品”是指参加政府采购项目时供货范围中采用广西工业产品的金额占本次招标总金额的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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