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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昌平区市政市容委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监理)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 昌平区市政市容委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监理)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49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9日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昌平区市政市容委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监理)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49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29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30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预算金额¥139.4783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振影、朱逸、鲁智慧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779915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周工;010-63744873
代理机构名称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聂振影、朱逸、鲁智慧;010-53779915
附件:
附件1运维监理(监理)-公告.docx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昌平区市政市容委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昌平区市政市容委2017年市政设施维护养护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ZTXY-2017-F156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振影、朱逸、鲁智慧

项目联系电话: 010-5377991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昌平区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

地址:昌平区南环东路北1号

联系方式:周工;010-6374487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聂振影、朱逸、鲁智慧;010-5377991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之外。 (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或类似关系的不同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九)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十)依据昌财招标[2012]218 号及京昌预发[2012]第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符合《昌平区建设工程及政府招标领域廉洁准入暂行规定(试行)》的相关要求,即符合廉洁资格。 (十一)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9.478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00至2017年09月0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12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资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税务登记证书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三证合一除外);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六)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投标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记录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自行编写无效);

(七)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八)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提供近三年(2014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十)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二)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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