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29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品目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9日09:29获取谈判文件的地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新闻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
行政区域成都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29
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至2017年08月31日 16:30
预算金额¥3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6303517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滕先生,028-86303517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先生、王小姐,028-86256545-8016、86253130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四川省消防总队新媒体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DEC-CG-2017082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630351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四川省消防总队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518号

联系方式:滕先生,028-8630351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先生、王小姐,028-86256545-8016、86253130

代理机构地址: 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曝光台)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谈判;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至2017年08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滕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8-86303517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32.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发售,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并将相应材料给采购代理机构留存。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7年08月29日 09:30至2017年08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7年09月04日 10: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四川省迅达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成都市锦江区琉璃路8号华润广场A座25楼)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同时根据川财采[2015]33号文,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给予6%/次的报价累加加成,用调整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均应按照国家相关要求进行审核。不管采购文件是否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未提供,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其响应文件作无效响应处理。涉及优先采购范围内的产品,当供应商的评审价相同时,优先采购其响应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提供清单复印件,以《中国政府采购网》最新颁布清单为准。)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三、技术、服务要求

结合工作需要,该项目购买要求、预期目标是:

1.结合事件新闻、热点时事、火灾案例、火灾实验等,策划制作适于微信微博传播的内容,达到传播消防安全理念、普及消防安全知识、维树消防部队良好形象的目的。

2.官方微信每日发布不少于2条,原创不少于1条;官方微博每日发布信息不少于10条,原创(含提示板内容设计,视频、图片资源利用等)不少于3条。

3.每月至少完成1组消防原创漫画设计制作。

4.结合消防进军训、暑期消防安全行动、119消防宣传周等重要活动,拍摄制作一部3分钟左右的宣传片,代运营期间不少于4部。

5.每季度利用小游戏、H5页面开发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上活动不少于1次;每季度利用参观体验、设点宣传等形式组织开展线下活动不少于1次。

6.官方微信:当月头条平均每日阅读量不低于3000,平均点赞数不低于50次;每月原创作品阅读量不低于5000次、点赞不少于100次的应当不少于4条。

7.官方微博:当日发布信息平均每日“转+评+赞”不低于300次;每月微博原创作品“转+评+赞”不低于500次以上应当不少于4条。

8.运营期间,每半年实现在“人民网舆情监测室”发布的《全国政务指数月排行榜》百强榜不少于2次;每月在全国政法系统双微排行榜(消防系统)排名不低于前十。

9.运营期间,实现微信四川地区粉丝(可通过后台用户分析查询)净增长不低于10000人。

10.优化完成“四川消防119”微信公众号菜单,使之成为知识下载平台、信息查询平台、形象展示平台、互动交流平台和权威发布平台。

11.确保微网站每日信息更新不少于1条。

12.运营期间,乙方工作日要派两名新媒体专业维护人员来甲方办公。

13.由公-安部或部局组织的三微作品大赛要取得奖项和名次。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