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拟采购生产用固定式发电机组、便携式发电机组维修框架协议合作商。
1.2 招标内容
涉及:固定式发电机组232台、便携式发电机组90台,包括维修的材料费、配件费、
包装费、服务费、安装费、调测费、运输费等所有费用。签订框架合同,按实际发生费用支付。有效期24个月,预算:65万元(不含增值税)。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4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经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相关证照复印件(含公证书);
2、投标人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须提供康明斯、科勒、潍柴系列、沃尔沃系列原厂授权维修和销售证明。(至少提供两份)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本地化的专业维修服务机构,并在河南设有常驻办事机构。为保证项目及时实施和售后服务,投标公司限信阳本地供应商或在本地有销售、服务网点的外地供应商参与。外地供应商销售售后网点,须有信阳工商行政部门颁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上传扫描件(或总公司办事处授权)。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施工项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8、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法为合格制,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1.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31日至2017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将填好的文件购买登记表(excel电子版,不需扫描)及招标文件费汇款回执单(备注项目名称、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至liuhq@hnti.cn,报名完成后,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下载。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文件购买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及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备注项目名称、复印件)参加开标会。
由于本项目采用纸质招标投标与电子招标投标并行的方式,需在投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在【中国联通合作方自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详见网站“供应商服务-iPASS自服务”)。由于投标人未及时完成相关电子操作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
4.1.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请按下面公布账号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进行汇款、转账,不接受现钞)。
4.2纸质招标文件的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省郑州市花园路63号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东配楼303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
4.2.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完成后,可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4时30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中心301室(花园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北角,沿花园路向北50米河南省通信设计院东配楼3楼)。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递交(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1日14时30分。
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投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本次招标须同时递交纸质及电子投标文件(须一致),除遇系统平台故障或网络故障等特殊情况,本次招投标统一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进行评审。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次电子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中国联通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公开进行。投
标人参与投标的全过程应该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在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上进行,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与报价文件应同时上传,文件格式均为PDF格式)。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4不接收邮寄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ha.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信阳市分公司
地址:信阳市107国道
邮编:464000
联系人:李刚
电话:0376-6685522
电子邮件:ligang276@chinaunicom.cn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花园路63号
邮编:450000
报名及项目咨询:刘女士
电话:0371-65951853;18639551860
发票联系人:李娟
电话:0371-65939100;18637187008
电子邮件:lijuan@hnti.cn
开户名:河南省信息咨询设计研究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郑州纬五路支行
账号:77170188000267253
相关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