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富准段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空气源热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2017-0121.招标条件根据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富准段站后工程施工组织安排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2194号)、《中国铁路总公司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富蕴至准东段初步设计的批复》(铁总鉴函〔2017〕208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程管理中心关于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站后工程施工图审核报告审查意见的函》(工管施审函〔2017〕139号)批复,项目业主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建设资金来源为全额资本金,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富准段站后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空气源热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新建阿勒泰至富蕴至准东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及昌吉境内,工程西起在建北阿铁路终点阿勒泰站,下穿克拉玛依至阿勒泰高速公路、跨越克兰河后转向东南方向,沿阿勒泰山南麓向东跨越喀拉塑克水库,后折向东南前行跨越额尔齐斯河至富蕴县城南工业园设富蕴站,后线路折向南,跨乌伦古河经恰库尔图,沿216国道穿卡拉麦里山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南下,经卡姆斯特至土耳后,足坡展线至准东北线北端接入乌将铁路。线路长420.4km。2.2招标内容:01包:空气源热泵
|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日期 | 交货状态 |
| 1 | 空气源热泵 | 详见技术规格书 | 台 | 27 | 阿富准铁路全线各站点(详见技术规格书) | 2017年10月至2018年11月 | 质量合格、含装卸、安装、调试 |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3.1.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产品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3.1.3生产能力:生产能力应满足招标人对供货的要求。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2016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且经营状况良好。3.1.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产品制造商须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提供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3.1.6供货业绩:投标产品须具备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同时须提供北纬40度以上地区由实际使用人出具的不少于一个采暖期的良好运行证明文件2份(投标时须带原件备查)。3.1.7履约信用要求:附同类产品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3.1.8 其他要求:1、投标产品须提供通过CNAS认证的实验室出具的CO2 空气源热泵满足技术规格要求的质量检验报告,冷媒为二氧化碳。2、所有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应按要求自行到单位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对本单位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同一个包件中一个代理商只能代理一个生产商的产品进行投标,生产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 4、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3年内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请于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2日,每日上午09: 30 时 至 13:00时,下午15:30 时 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持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质量检验报告、供货业绩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当面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4.2招标文件售价
100.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0时00分至10 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9日10时30分,开标时间2017年9月19日10时30分,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金银路82号自治区儿童发展中心10楼)。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以备查验。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ztb.xjjs.gov.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铁路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m.china-railwaybusiness.com.cn)网上发布。7.联系方式7.1 招 标 人:乌鲁木齐铁路局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南纬路街道华新宾馆7楼邮编:830011联 系 人:刘彬
电话:0991-78492120991-7849213传真:0991-7849213电子邮件:xvthank@sina.com7.2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晨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895号豪威大厦22层2211室电话:0991-3812159传真:0991-3812159网址:http://www.crmsc.com.cn邮箱:3340396007@qq.com邮编:83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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