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 18:30 |
| 提交文件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09:30 | ||
| 资格审查日期 | 2017年09月07日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黄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2-2225709、2233021 | ||
| 采购单位 | 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6-262271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电话:0592-2230888 | ||
| 附件: | |||
| 附件1 | GW2017-QY275-邀请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全程纸质(只国网).doc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GW2017-QY27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黄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5709、223302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漳州市公-安局漳州开发区分局
地址: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
联系方式:0596-26227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124.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7年08月30日 18:29至2017年09月0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或邮寄(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提供2016年度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三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缴纳相应税收(如增值税、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等)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书、承诺书等);(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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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审查标准、方法:
资格预审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7-09-0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7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六、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无人机及配套系统采购,一批。
七、其它补充事宜: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