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樟木头镇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樟木头镇文教办公室 | ||
| 行政区域 | 东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 18:13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8月30日 09:00至2017年09月05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19日 14:30 | ||
| 开标地点 |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25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曾小姐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69-26989928 | ||
| 采购单位 | 东莞市樟木头镇文教办公室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东莞市樟木头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孙先生、0769-87133323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曾小姐、0769-26989928 | ||
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受东莞市樟木头镇文教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樟木头镇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樟木头镇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441900-21-201708-441921-00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698992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樟木头镇文教办公室
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
联系方式:孙先生、0769-8713332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威朗达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小姐、0769-2698992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百安中心B座701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包组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期 | 采购预算金额 |
| 包A | 樟木头镇实验幼儿园智能化弱电系统设备采购 | 自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并交付使用。 | 人民币2,500,000.00元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投标人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或“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证书”;3、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0日 09:00至2017年09月0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五楼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9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建设大厦八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7)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与本项目相关的资质证书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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