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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45获取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行政区域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告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4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31日 09:00至2017年09月08日 17:00
招标文件售价¥25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预算金额¥635.8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徐剑评0771-5826362
代理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严卫红0771-2848900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QXCG2017G260/GS(6)2017193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卫红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489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

联系方式:徐剑评0771-58263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卫红0771-2848900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4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海绵改造或海绵工程或市政工程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及制定有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5.8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00至2017年09月0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08 月 31日至2017 年 09 月08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青秀区示范区内既有小区海绵提升综合改造项目包(四)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工程已由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下达南宁市2017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二期)的通知(南发改投资【2017】7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海绵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03170135

项目编号:QXCG2017G260/GS(6)2017193GNN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辖区

建设规模:海绵提升改造工程。拟对金浦社区居民委员会、丽景豪庭、华业园、左岸青园、汇春名庭、汇春广场、汇东国际7个既有小区通过采用海绵措施进行改造,在满足海绵城市控制指标的同时,改善小区的居住环境。项目总投资约778.37万元。

合同估算价:635.8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承包计划工期:90 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招标范围:包括建设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阶段包括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施工阶段包括透水性铺装改造、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海绵城市专项、绿化工程系统工程等施工图(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通过实施效果评估)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承包方)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是项目的前期咨询单位(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第三方项目管理单位。

3.3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相关管理工作经验和组织协调能力。

3.3.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3.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工程指:海绵改造或海绵工程或市政工程 。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5.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5.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及制定有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制度。

3.5.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 月 31 日9时00分至2017年 9月 8 日 17 时 00 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卡号及密码或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卡号、姓名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进行网上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潜在投标人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潜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7年08 月 31日至2017 年 09 月08日(开始时间同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凭网上支付凭证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持“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可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相关资料。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技术资料押金 / 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7 年 09 月20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南宁市专职投标员身份识别卡、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施工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招标网http://www.nnggzy.net、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www.purchase.gov.cn、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82623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

广西南宁市悦宾路1号

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邮编:

530022

邮编:

530022

联系人:

徐剑评

联系人:

严卫红

电话:

0771-5826362

电话:

0771-2848900

传真:

传真:

0771-2848933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gxzbzx6@163.com

网址:

网址:

招标人: 南宁市青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7年8月 3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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