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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公开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8-3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31日09:2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31日08:30至2017年09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行政区域长春市公告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9:25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8月31日 08:30至2017年09月06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务领域4楼5A12室
预算金额¥112.2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浩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毛军杰 联系电话:85170770转31138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彭浩 联系电话: 0431-85370361

  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TZB20171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浩

项目联系电话: 0431-8537036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

地址:长春市

联系方式:联系人:毛军杰 联系电话:85170770转3113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彭浩 联系电话: 0431-85370361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招标条件

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按照招标计划,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1项目概况: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总投资额约112.2万元;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工程地点:武警长春市支队及总队旧址(皓月大路1234号);

2.4计划工期:2017年9月24日至2017年11月7日;工期45日历天;

2.5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4个标段;

2.7标段信息:一标段:长春支队军械库改造建设项目,投资额约51.00万元,二标段:长春支队作战勤务值班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6.40万元,三标段:长春支队战备综合库建设项目,投资额约28.50万元,四标段:长春支队总队旧址营房修缮建设项目,投资额约16.3万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近三年(2014-2016)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近三年(2014-2016)内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业绩;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外省施工企业按照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办理相关入境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详见吉建管[2011]32号文件、吉建管〔2014〕6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6拟派出的项目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7投标人可对任一标段进行投标,可兼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8月31日 08:30至2017年09月0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具体要求如下(以下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提供参与标段等同数量的报名资料,由于建设地点不同,其中四标段项目管理人员不能与其他标段人员重复):(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5)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含法人身份证;(6)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7)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人民大街卫星广场财务领域4楼5A12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招标条件

武警部队长春市支队营房改造工程,按照招标计划,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长春市支队,建设资金:自筹资金并已落实,本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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