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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1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花发改基【2017】55号批复单位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招标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名称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批复文号 花发改基【2017】55号
批复单位 广州市花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招标人 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项目所在地区 广东省
项目资金来源 其它
招标类型 服务招标
公告内容

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根据 花发改基【2017】55号 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资金证明,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现对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广州北站综合交通枢纽开发建设项目(天贵路万达城西侧)安置区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20-86883110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293649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花都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 020-36897092

三、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花都区花城街长岗村、石岗村内,位于天贵路旁、万达文化旅游城以西,平步大道以北,永安路以南,建设北路以东。

四、项目概况: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6062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9733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安置房、配套公建及停车场等相关配套设施。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项目编号:JG2017- 6954

2.标段划分:本工程只设1个标段。

3.招标内容:

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建筑工程(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幕墙工程、机电工程、工程、智能化工程、市政园林工程、临时用水用电工程、永久用水用电工程、发电机工程、燃气工程)、移交的“交钥匙”工程总承包,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包括以下事项:

1)勘察部分

规划红线图范围内的地质、测量、钻探、详勘工作、水文地质及地下综合管线勘察等勘察工作。按《勘察点平面布置图》及《勘察要求》执行本次地质勘察,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水电,包通过建设等主管部门组织的勘察报告审查,包配合规划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土建施工现场的跟踪技术服务以及其他相关的技术支持和服务。

2)设计部分

本项目全过程设计,包括:负责项目的修规编制、深化方案设计、单体报建图设计和报建通编制、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及规划验收电子报批文件、设计变更(含造价分析)及现场技术指导。范围主要包括:(1)负责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基坑支护、室内装修、幕墙、卫生、环保、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小区市政、外水、外电、燃气、道路(含规划道路及小区道路)、景观、标识设计及泛光照明等专业设计,但不包含由供电供水供气部门负责建设部分的设计;(2)配合发包人办理项目的修规报建、建筑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审查备案、深基坑审查、各专业报建、施工图报建、协助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各专项报批报建和验收工作;3)如设计单位不具备项目中各专业部分的相应资质,设计单位应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专业分包给具备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并签订分包合同。

本工程实行限额设计(即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经政府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内)。

3)施工部分

(1)负责本项目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施工工作,包括以下工作:土建工程,含基坑支护工程、基础土方挖运及回填、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砌筑工程、外墙饰面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等;机电安装工程,含、给排水、电气、通风空调、智能化、供电供水、外水外电(含红线外接驳)、临水临电(含红线外接驳);室外市政工程,含道路、给排水、路灯、停车场、园林建筑及绿化等;场地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运及绿化迁移;(2)配合发包人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配合发包人办理施工许可证(或临时施工许可)、报监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临水临电、水电气等专业报建报装、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环保验收、消防验收、卫生验收、永久排水许可证、节能验收、质量验收、规划验收、永久用电用水验收等工作,并支付办理上述手续中应由施工方承担的费用;(3)完成按有关规定应由承包方负责的检验监测工作,及配合发包人委托的第三方检测工作;(4)负责施工期间至移交前的场地管理、保安、保洁、防噪音、防扬尘及绿化养护等管理工作;负责设置卫生垃圾池和建筑垃圾外运工作;负责设置施工污水收集过滤系统,保证污水排放不得影响周边环境;配合发包人做好各项迎检工作,对场地进行清扫和布置。(5)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场地围蔽施工及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工程移交前的保修维护工作(该部分费用包含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6)组织本项目的整体竣工验收及备案和整体工程资料汇总及整理归档工作,包括结算资料整理汇总、竣工图签审及竣工图编制(份数按发包人要求);在本工程范围内工程资料正式移交给发包人及相关建设主管部门之前所产生的费用均包括在承包人合同价款中;(7)作为联合体主办方负责项目设计、施工总协调工作及工程涉及的其它协调工作,包括为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程(含发包人后续另外发包的工程及检测服务)实施直至竣工验收所需的项目管理和配合移交场地、提供检测条件及辅助设施、相关资料等服务。

4、本项目总投资为415131.05万元,招标控制价为331279.6363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控制价按定额下浮3%,为323882.7963万元,勘察设计控制价按2002年颁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注》下浮20%,工程勘察控制价为 1335.6万元,工程设计控制价为6061.24万元。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1)评审排序第2名8万元;(2)评审排序第3名5万元;(3)评审排序第4名3万元;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5.计划工期:

1)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发出具备进场条件的的通知起计3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2)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设计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完成设计的深化达到修规报建深度,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20 个工作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7工作日内完成补充、修改。

3)施工工期:900个日历天竣工,从发包人发出的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

六、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七、公告发布、报名及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时间:

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1791日至2017952359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报名开始日期:2017961000

报名截止日期:20179121600

报名时间:上午: 10:00—11:30,下午: 14:00—16:00

如报名参加投标的申请人数量过少(少于3个投标申请人)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招标人在确认正式投标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八、投标报名、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花都区公益路22号)指定开标室,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查询。

注:投标人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凭以下资料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花都交易部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并同时递交资格审查申请文件。

1.投标人须凭以下资料办理投标报名手续: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联合体投标的需共同签署及盖章,一式两份,应使用标准格式,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②公告附件一要求提交的资料。

2.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80万元,投标担保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并完成投标登记手续后至开标前完成缴纳,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投标担保须由主体单位基本户转出,投标担保缴纳情况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为准。缴费的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投标人基本账户保证金操作指引》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由交易中心收取,报名费须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3.若出现以下情况,招标人将拒绝接收资格审查文件:《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填写的拟报名的人员信息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或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登记信息不一致的,或未按规定时间缴纳投标报名费的,视为未成功办理投标报名登记手续。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施工单位)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同时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

4.1建筑工程一级(或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

4.2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4.3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专业类(测量、岩土工程)甲级工程勘察资质。

5.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级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5.2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或中级技术职称从事建筑工程专业(含相近专业)工作10年以上

6.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3 1 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指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需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业绩网页信息打印件与证明材料复印件内容须一致。如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技术指标(指面积、高度、跨度、管径等)的,须另提供可证明业绩技术指标的其他资料。

注:业绩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业绩在企业库的网页打印页,并需在附件二中填写业绩在企业库中的编号,未提供编号的或者经评委核实企业库中查无该业绩的,视为无效业绩。)

投标人需在申请文件中提交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中已有业绩编号和业绩名称的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的相关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明)。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时一并上网公示。如提交虚假的业绩证明资料,一经查实,除依法依规处理外,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招标人其他项目投标。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四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

9.1允许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3家单位(即一家勘察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投标协议。联合体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9.2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中对应分工成员的正式员工;以上2项人员不得重复兼任,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

9.3联合体的资格条件按联合体任务分工进行评审,其中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承接施工任务的主办方为准;工程设计资质、设计负责人以承接设计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工程勘察资质以承接勘察任务的成员单位为准。

9.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诚信档案,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是各自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1.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 3 名且少于等于12 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2.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超过 12 名时,择优选取综合得分(评分标准详见附件六)(综合得分=业主综合评价*50%+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50%)前 12 名成为正式投标人。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施工-房建排名为准。综合诚信评价排名以投标报名截止当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企业60日诚信分排名为准(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投标协议中拟承担施工工作的主办方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3.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十一、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二、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除按《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要求提交书面资料外,其余各款资料均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投标报名时间,以上资料以延长报名截止期当天24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记录的信息为依据。则投标人应及时维护相关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中没有要求提交的资料,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采用择优方式确定正式投标人的,择优所用资料在《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提交的书面资料及其他取自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一览表》标明为“择优资料”,投标申请人如不提交这部分资料,不被认定为资审不合格,但将影响投标申请人的择优结果。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其他事项

1、前期服务机构: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2、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投标人自行考虑

3、本工程实行全过程限额设计施工,限额投资。工程变更须经过建设单位审定后方可实施。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电话:020-86883110;地址:广州市花都区紫薇路23号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zb.gd.cn)、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网址: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 标 人:广州市花都区交通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2017年 8月31日


相关附件招标公告.pdf
发布人 广州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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