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区回收火炬气作可燃气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以“关于‘化工区回收火炬气作可燃气’实施计划的通知”【股份广州工单发投{2017}2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化工区回收火炬气作可燃气项目施工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1招标项目名称:广州分公司化工区回收火炬气作可燃气项目。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
2.3建设规模:新建气柜、压缩机、缓冲罐、凝液罐基础,金属结构制作49吨,现场制作5000m3气柜1台,安装压缩机2台、凝液罐1台、缓冲罐1台,安装管道3025米,安装热电阻4支、双金属温度计1支、压力变送器10台、差压变送器5台、压力表7块、节流装置5台、孔板1台、雷达液位计4台、液位变送器1台、液位计2台、调节阀7台、切断阀1台、在线氧分析仪1套、可燃气体报警仪6台、氢气报警仪1台、浪涌保护器26台、DCS扩容1套、低压配电抽屉1台、操作柱2台,敷设电缆15050米等。
2.4建设投资:2237.77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1090.01万元,主要材料费215.81万元、安装费384.10万元、建筑工程费161.95万元、其他385.90万元。
2.5计划工期:本项目是广州分公司重点环保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20日,要求于2018年4月30日前全部实施完成。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南京金凌石化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的“化工区回收火炬气作可燃气项目的建筑和安装的施工(包括除钢结构以外的土建材料供应),以及为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所涉及的技术措施、安全(HSE)措施等内容。且包含对在工程施工中因工程需要所破坏的设施、道路、绿化、建(构)筑物等进行原样恢复;负责对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建筑垃圾进行厂外运输且按规定选点排放。详见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4)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2014年1月以来(以(交)完工时间为准)有单项合同额100万元及以上的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同时具有炼油、化工生产区内二级(含二级)以上动火作业施工业绩(须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动火业绩可含在前项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中,动火作业施工业绩需提供与施工合同对应的项目运行方提供的书面证明材料。二级动火作业的定义按《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或与之等效的化工及石油行业动火安全规范执行)。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同时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2014年以来(以(交)完工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安全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2014年以来(以(交)完工日期为准)有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招标文件:
(1)购买时间:2017年 9 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
(2)购买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新华东路9号中石化工程部南京项目管理中心7楼717室。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本招标公告;
(2)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5)购买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税务登记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增值税开票信息。
(6)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
4.4提供电子版项目基础设计资料(基础设计资料领取联系人信息,吕卓:020-62120376,18926136885)。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1递交时间:2017年9月26日08时00分至09时00分。
6.2截止时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
6.3递交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6.4递交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7.1开标时间:2017年9月26日0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4楼开标室。
7.3开标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化学工业园区沿河路109号4楼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开标室。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石化路239号;
邮编:510726;
联系人:吕卓;
电话:020-62120376,18926136885;
传真:020-62120369;
电子邮箱:luzho.gzsh@sinopec.com。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甲6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刘琰;
电话:025-57785481/13952044668;
电子邮箱:lyan@sinopec.com 。
11.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到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止。
13.注意事项
根据中国石化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要求,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进行招标。在购买招标文件前,潜在投标人需先登陆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TPweb4AAA),在网上成功完成潜在投标人入库注册(见网上《关于投标人库申请事宜的通知》相关内容)、本招标项目报名后,方可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购买地点、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未按照规定完成入库注册、本招标项目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已办理入库注册的潜在投标人,只需登录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网交易系统进行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报名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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