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默特右旗香桂铺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招标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土默特右旗香桂铺村集体经济项目施工招标已由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以管委发【2017】101号文件批准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香桂铺村委会。受招标人委托,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招标编号:2017TY-GC128
2.2建设地点:土默特右旗曹德尧自然村;
2.3招标内容:在曹德尧自然村建设占地1800平米的集民宿、农家乐、办公为一体的2处小院建设。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
3.3近3年(2013年至2016年)内独立承担完成的类似业绩不少于1个,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投标人须具有由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于2017年9月4日~2017年9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到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厅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处(地址:民生大楼副楼四楼)报名,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
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证件:
A、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不用提供授权书,授权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持有加盖社保局专用章的2017年连续7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若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企业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
C、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D、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
E、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原件及复印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F、近3年内(2013年至2016年)独立承担完成的同类型业绩不少于1个业绩证明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通讯手段(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7日15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4时30分至15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土右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民生大楼副楼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土默特右旗九峰山生态管理委员会香桂铺村委会
地 址:土默特右旗香桂铺村
电 话:15304724515
联 系 人: 王明锁
招标代理:内蒙古和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昭乌达路东侧利佰佳国际写字楼B座10层1002室
邮 编:010051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084719345/0471-5968504
传 真:0471-59685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