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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石油分公司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东莞石油分公司新办公场所装修工程已由《关于东莞分公司新办公场所装修的批复》(石化销售粤发〔2017〕35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东莞南城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共1幢,总楼层共7层,经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石油分公司批准,对一层、二层、六层及七层的进行装修改造。
2.2招标范围
本次改造内容包括:
(1)一层员工餐厅和二层厨房、包房,建筑面积为600㎡,使用面积为480㎡,计租面积为400㎡;
(2)二层办公及配套功能用房,建筑面积1525㎡,使用面积为1192.2㎡。主要用于非油品部、开票室、信息机房、司机室和档案室等功能用房;
(3)六、七层办公配套用房。每层建筑面积1192㎡。使用面积969.7㎡。六层主要用于业务、零售、发展、安环、人资部和会议室等功能用房;七层主要用于领导办公室、经理办、党委办、纪检、网点办、财资部和会议室等功能用房。
本次主要装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为以上楼层更换地砖、天花、墙体装饰和水电安装等(具体施工内容及装修方案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本工程招标控制价:5907448.87元。
2.4工期:90个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须具备如下相应施工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广东省外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为一级注册建造师。
(4)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需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项目经理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社保缴费证明时间为近半年(即2017年2月-2017年7月)。
(6)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或东莞辖区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①查询对象:投标人;②查询内容: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只接受先报名的参加投标。
3.4投标人还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企业信息登记,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zb.gd.cn)服务指南栏目,并下载填写《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章)二份(下载地址:http://www.gzggzy.cn)。
3.5本工程不允许分包。
3.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名或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投标人少于3名时均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将依法修正招标方案后重新组织招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9月2日至 2017 年9月8日,每日9:30 时至11:30时,14:00 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一楼大厅窗口持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成册(一套),以及《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可于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按规定格式填写、盖章后,在3报名时单独提交)贰份,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等相关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合计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2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14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开标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亲自开标无需提供委托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与招标网(http://www.dlztb.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gdzbtb.gov.cn/)、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ebidding.sinopec.com./)、广东石油分公司门户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东莞石油分公司
地 址:东莞市莞城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
联 系 人:傅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500286
招标代理: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五山科华街251号乐天创意园A3栋4楼
联 系 人:郑工
电 话:13560477267
传 真:020-85520192
电子邮件:lkx6003@126.com
2017年9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