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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供电局购置新能源车辆采购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4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询价采购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供电局购置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1、项目信息1.1项目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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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价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中山供电局购置新能源车辆采购项目已获批准,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批)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项目信息

1.1项目名称:中山供电局购置新能源车辆

1.2采购编号:0006200000022401

1.3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1.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6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范围

采购金额:人民币35万元,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限价金额(万元)

1

新能源车辆

/

2

35

说明:报价不得高于限价金额,否则其投标予以否决。

3、报价人资格要求

序号

内容

1

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

为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及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

允许产品制造商或其广东区域的代理商、经销商进行投标。中标供应商承担办理登记注册、检验、上牌手续、交强险、购置税、商业险(全保,第三者100万)等费用。

5

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如曾被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直属各供电局列入企业诚信黑名单的投标人,在报名开始日期前,黑名单必须已经解除的方可报名。

6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关系投标人限制:

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② 制造厂商只有一个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③ 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的,以制造厂商作为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投标人,经销商或代理商投标产品应为其他品牌产品,有经销商或代理商所投品牌产品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价格最低的一家投标人作有效投标人,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④ 如果有多家代理商、经销商以同一品牌的产品参加投标的,按一个投标人计算,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最低报价者为该品牌产品的唯一有效投标人。

4、询价文件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流程

本项目采购人通过南方电网公司电子商务系统(登录网址:www.bidding.csg.cn)实施电子化采购。凡有意参加询价报价者,请于2017年9月4日18时00分00秒至2017年9月8日16时00分00秒,登陆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凭企业CA证书电子钥匙进行标书购买并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过期无法购买)

重要提醒:

(1)按国家电子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和电子交易平台技术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先行完成系统登记注册和审核(具体见2016年3月1日网站发布的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登记公告),并办理供应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见网站下载中心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为避免耽误采购文件购买及投标,请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2天完成供应商登记(提交登记信息时请选择“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为审核单位),审核通过后,供应商凭申请的账号、密码登陆电商系统购买标书,并在购买标书5日内办理数字证书。

(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前需完成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供应商要为注册登记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报价人自身原因,截至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尚未完成注册登记审核造成无法及时进行标书购买后果由报价人承担。

(3)供应商必须在报价截止日期前完成数字证书的办理,供应商要为数字办理预留足够的时间,由于报价人自身原因造成无法参与询价采购活动的,由报价人承担责任。

供应商登记审核咨询电话:020-85125297(广东电网)、020-38122543、020-38122545

电商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20-38122567、020-38122559

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400-666-3999

电话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4.2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项目的询价文件(电子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报价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通过阳光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递交电子报价文件,并以此为准。以其他方式递交的报价文件将不予以受理。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09时00分00秒

5.2报价文件不予受理情况

(1)逾期送达或未送达的。

(2)未通过正规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报价人,所提交的报价文件。

(3)如有询价保证金要求,且报价人未缴纳询价保证金。

(4)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报价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询价方式,采购代理机构仅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南方电网电子商务平台(www.bidding.csg.cn)发布,采购公告将明确对报价人的资格要求、发售采购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等事宜。

7、业务咨询方式

采购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采购项目经办人:李工 联系电话:0760-88398877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恒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山市西区顺通路3号中山供电局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760-88392522 13622281779

传真:0760-88392542

注:标书费确认、保证金收取、保证金退还均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8、监督和投诉

(1)投诉提交方式

各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投标文件等存有异议的,可以将投诉书签字盖章后,连同其他附件资料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提出;采用邮寄方式提出的投诉,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先以电子邮件发出,但书面投诉书必须在电子邮件发出的当天同时寄出,投诉书格式详见附件。

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诉由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的,还需出示投诉人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2)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受理机构: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监察审计部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68号

邮编:528400

联系人:郑溪

联系电话:0760-88816793

传真:0760-88398688

(3)投诉不予受理的情形

① 投诉人不是招标投标活动的参与者,或投标人以外的其他利害关系人未能提供与本次投标存在利害关系证明文件的;

② 投诉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③ 投诉书未具备投诉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的;以法人名义投诉,投诉书未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

④ 超过投诉时效的(以收到投诉书的日期为准;采用邮寄方式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⑤ 己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诉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⑥ 投诉事项己进入行政复议或诉讼程序的;

⑦ 涉及招标评标过程具体细节、其他投标人的商业秘密或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体内容但未能说明内容真实性和来源合法性的投诉。

(4)恶意行为的处罚

经核查发现投诉人所提出的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给招标人或他人造成损失的,将限制其1年内不得参加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组织的招投标活动。

(5)投诉书格式和要求详见附件。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中山供电局

2017年9月4日


附表:

×××××××项目的投诉书

投诉提出日期:××××××××

投诉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并盖章)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投诉对象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

相关证明资料

有效线索和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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