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武烈河复式河床步行系统贯通工程(二期);已由 承德市行政审批局 以承审批字[2017]50号对该项目的批复,以承发改审批招标核字[2017]26号核准招标,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承德市双桥区。
2.2规模:步行栈道((左岸)第二道橡胶坝至松鹤桥段,(右岸)松鹤桥至音乐喷泉观景平台),全长约640米,宽3米。
2.3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0月1日,总工期4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工程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5本标段预算金额:2917766.6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办法,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5投标企业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须到达开标现场核验身份并携带项目经理IC卡或项目经理的建造师人员编码现场签到。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09:00至2017年9月11日17:00前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或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清单、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5日10时30分,地点为承德市双桥区武烈路153-1号(九华山南侧),承德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5.2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或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文件答疑
6.1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可在提问截止时间前登陆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通过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或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在线提疑”系统进行提问,所提出的问题只能涉及本次,且提问内容不得透漏投标企业基本信息。透漏该企业基本信息的,系统自动拒绝接受。本项目不接受其他方式提疑。
6.2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特殊情况可延长,视具体提问情况确定)对投标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并将《答疑文件》以及需要修改、补充事项的《补遗文件》公布在河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招标文件下载页面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疑”或“补遗公告”功能模块内,投标人应及时查阅。未在规定时间提疑和查阅答疑、补遗文件的,所造成的投标影响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答疑时间要求:
投标人提问的时间:2017年9月5日09:00至2017年9月11日17:00
招标人解答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7:00。
6.4答疑方式:网上答疑,拒绝现场答疑。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fn.ggzyjyw.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承德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及电话:柳大伟 0314-2152679
招标代理: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谢海玲 13832485755、0314-202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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