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南京联通青华大厦演示厅建设施工项目
项目编号:NJ-K1-2017-033
项目预算:95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2计划工期:双方确认设计方案及施工计划表后30天。
1.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4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5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为95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国境内依《公司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如投标注册资本金为其他外币的,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如营业执照中如无法体现金额,须提供能体现注册资金注册截图));
2.2本项目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1投标人须具备江苏省住建厅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2.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冻结状态,提供承诺函
2.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工作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应提供新版营业执照的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3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财务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按合同签订时间)完成过至少2个类似工程,需提供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相关材料原件备查。
2.4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机关颁发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文件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章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的监理人;
(4)为本的代建人;
(5)为本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联系人:【胡杰】【张周燕】;联系电话:【15905551745】【18652062856】,本项目必须现场报名。
4.3招标文件费用交纳方式:采用银行电汇、网上银行汇款(不接受现金),必须使用单位账户,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以个人名义汇款款项的不予认可。“转账事由”填写:“胡杰标书费”。
4.4供应商注册信息新增创建:请申请人登陆:https://www.cuecp.cn,完成供应商新增注册申请,待审批后,系统会提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存在,请修改”的提示信息,请投标人报名时携带该系统提示的申请页面的截图。已注册供应商只需提供系统中注册信息截图。
4.5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至报名现场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招标文件购买费用银行汇款凭证;
供应商注册信息截图;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注册地址
3 申请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由于申请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导致的全部损失由申请人承担。
4.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未按照以上方式报名获取投标文件的均不予认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和顺楼403室。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3 本项目标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投标网(supplier.chinauni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路青华大厦B座
7.2招标代理机构:中邮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南祖师庵7号
邮编:210003
联系人:胡杰、张周燕
电话:15905551745、18652062856
电子邮件:15905551745@139.com、zhangzhouyan413@126.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京油运大厦支行
账号:9558854301001744231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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