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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其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5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品目服务/其他服务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5日17:49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09:30预算金额¥3500000万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7:49
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预算金额¥35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1-81335731
代理机构名称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工 0431-88619789
附件:
附件10最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合同(草签版)0904(告示版).pdf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

项目编号:CEITCL-JL-QTFW-17082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项目联系电话:0431-8861978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女士 0431-8133573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619789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017号

一、采购项目内容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编号:CEITCL-JL-QTFW-170824

一、招标条件

本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招标,采购人为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即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并将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新区基础设施工程、新区产业配套工程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工程三部分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等服务内容。

2.2项目运作模式:项目合作期22年,经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后,由社会资本与长春新区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签署《PPP项目合同》,授予社会资本在合作期内负责本项目的投资、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合作期满移交等工作。《PPP项目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后,社会资本将本项目资产无偿移交给长春新区管理委员会或委员会指定的其他机构。

2.3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长春新区及相关区域范围内。

2.4项目总投资:工程投资约350亿元。

2.5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以及相应的投融资、偿债能力;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3)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4)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通过年检或按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 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0807日至201708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5:30时(北京时间)在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7年08月2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二、开标时间:2017年08月28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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