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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1.招标条件
本为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项目发包人及招标人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汕汾公司),项目资金由公司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汕汾高速公路起于汕头海湾大桥北桥头,与深汕高速公路相连,途经汕头市的外砂、上华、店市及潮州的铁铺、钱东、黄冈,止于闽粤交界的汾水关,与福建境内漳(州)诏(安)高速公路相接。全线总长约value="65.853" unitname="km">65.853km,共设7个收费站(点)。
2.2招标范围:汕汾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押运物品包括国家允许流通和使用的现金(人民币)、纸质单证,符合押运保管安全要求的其他物品,具体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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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通行费押运 |
零钞押运 |
押运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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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收取/
押送款箱 站(点) |
站(点)所属辖区 |
上门收取/押送款箱 频次 |
押送 目的地 |
兑换频次 |
兑换押送目的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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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汕头收费站 |
汕头市 |
1次/天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 |
每月至少1次 |
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与各收费站点之间 |
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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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外砂收费站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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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湖心收费站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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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店市收费站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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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潮州收费站 |
潮州市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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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钱东收费站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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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黄冈收费站 |
1次/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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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汾水关主线
投包机房 |
1次/天 |
注:中国工商银行汕头分行地址:广东省汕头市迎宾路1号。
2.3标段划分及服务期限
nth="12" year="1899">2.3.1本项目通行费押运及零钞押运服务项目设一个标段。
nth="12" year="1899">2.3.2服务期限:36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应包含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武装守护、押运。
3.2投标申请人须是法人,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现金、有价证券、重要凭证、等及其它贵重物品的武装守护、押运(在许可证范围及有效期限内经营)等。
3.3具有1年以上承接高速公路通行费押运经验及3年以上承接银行现金款箱(包)押运经验(至投标截止日)。
3.4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3.5购买保险赔偿额度2000万元以上(含2000万元包括在途现金险和库存现金险)。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投标申请;单位负责人[1]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②、管理关系③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④多家子公司(解释下同),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项目投标,否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3.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nth="9" year="2017">2017年 9 月 11 日至nth="9" year="2017">2017年 9 月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广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持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保安服务许可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提交后,可购买招标文件。原件经核对后随即退还,留存复印件供资格后审时核查。
4.2招标文件(包含USB存储盘)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现金),售后不退。
4.3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的形式,关于本项目的具体信息,请参阅招标文件。
4.4投标前如需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风险评估等活动,请贵单位自行自费组织,招标人不作安排。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项目不组织进行项目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nth="10" year="2017">2017年 10 月 13 日上午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9 时 30分至 10 时 0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南方日报、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中山路255号
邮政编码:515041
联系人:nname w:st="on" produid="陈">陈小姐
电话:0754-88822064 13642228512
传真:0754-88822064
邮箱:631938336@qq.com
nth="9" year="2017">2017年 9月6 日
①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
②控股是指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50%以上。
③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它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一些事业单位。
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在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合同段进行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