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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3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公告品目工程/其他建筑工程采购单位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行政区域未央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5日19:1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5日19:08至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品目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采购单位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
行政区域未央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9:1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5日 19:08至2017年09月11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www.xazfcg.gov.cn,http://www.xa.gov.cn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0:30
开标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二室)
预算金额¥8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高健
项目联系电话86235514
采购单位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02-1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张高健
代理机构名称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九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宏飞、郭彤
附件:
附件1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公告2017-0356[1].doc

  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XCZX2017-0356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高健

项目联系电话:86235514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

地址:西安市未央路102-1号

联系方式:张高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西安市市级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宏飞、郭彤

代理机构地址: 西安市未央路130号(凯鑫国际九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西安市大气探测中心泾河雷达站配套基础设施维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二)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附到资格证明文件中)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三)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四)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五)税收缴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缴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六)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七)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九)外地企业提供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上登记的基本信息界面截图(开标时间前五日内),要求字迹清晰可辨并加盖单位公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1)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必备资格,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文件。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必须附原件,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自带,以备查验);投标文件副本中的全部资格证明文件仅需提供复印件。(2)事业单位参与投标可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能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政府采购,只能以法人身份参加。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5日 19:08至2017年09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http://www.xazfcg.gov.cn,http://www.xa.gov.cn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自行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0: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6日 10:30

六、开标地点:

西安市未央路130号(未央路与凤城二路十字西南角,凯鑫国际大厦七层开标二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西安市财政局制定了《西安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及信用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市财发〔2014〕167),为参与西安市市级政府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和融资服务,并按照程序确定了合作的担保机构(详见附件一)和商业银行。投标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及中标供应商缴纳履约保证金时可自愿选择通过担保机构保函的形式缴纳;中标供应商如果需要融资贷款服务的,可凭中标通知书、政府采购合同等相关资料,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程序申请办理,具体规定可登录西安市财政局网站(www.xaczj.gov.cn)政府采购专栏中查询了解。

以信用担保函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是西安市财政局认定的具有开具投标保函资格的单位开具的保函。供应商违约,开具保函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其保函内容及格式(详见附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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