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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借工服务等项目(包二)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借工服务等项目(包二)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借工服务等项目(包二)招标(招标编号:JST-2017046)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借工服务等项目(包二)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借工服务等项目(包二)招标招标编号JST-2017046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 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 招标范围

分标编号、项目名称等具体内容见本公告附件“需求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根据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或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或水利水电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贰级及以上,且无在建或预中标工程。具有类似工程管理经验。

3.3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的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资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3.4财务要求: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截止投标日,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签订合同的资格与履行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至今在招投标活动、合同履行、现场服务过程中,未受到国家电网公司的公开通报批评。

3.5安全质量要求: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特大工程质量事故;开标日前一年内未发生被浙江省电力公司通报且勒令停止施工的。

3.6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或严重违约问题;近两年内没有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分包工程行为。

3.7业绩要求:

①熟悉项目所在地区施工的各种政策、法规、自然及社会环境,有丰富的当地协调和解决影响施工各种因素的能力,且具备相应政策处理能力和处理抗御台风等突发事件的施工经验,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②截止开标之日前三周年内具有承包并完成过类似业绩(业绩以承包合同或发包方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保证金

所有投标都必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基本账户”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2 报名时间: 2017952017911,上午83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

5.3 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5.4 招标文件款应通过潜在投标人公司名义对公转账或汇款,不接受个人汇款。

5.5 请潜在投标人注意的其他事项:关于标书费支付的说明及要求。

1)投标人以电汇、网银等形式支付“标书费”的,应在汇款用途栏写明“紧水滩标书费”及招标编号、包号。支付完成后,请及时将银行受理回单和所需购买的分标编号及包号信息等传真至0578-2028502或发送至55159517@qq.com邮箱(传真中除应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分标编号、包号外,还应注明投标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Q邮箱),以便及时进行财务确认。

2)投标人以现金形式支付“标书费”时,需根据公告提供的汇款信息去银行支付,且付款人一栏必须填写投标人单位名称(不能以个人名义交款)。在交款完成后应及时将现金交款单原件交予招标代理公司确认。注意:必须递交现金交款单原件,如递交传真件或复印件无效。

3)标书费支付时间视为投标人报名时间。

4)标书费支付、投标保证金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丽水市处州支行

银行帐号:3305 0169 6160 0000 0073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9250900,地点为丽水市和平路65号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四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逾期提交或者未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的修改文件。

6.3 未按本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79250900时,在“本公告6.1中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瓯发发电工程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云和县紧水滩镇;

编:323000

联系人:梅洪波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

址:丽水市和平路65号;

编:323000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唐敏

话:0578-2251356 2028308

真:0578-2028502

10其他注意事项

附表:招标需求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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