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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6  浏览次数:2
核心提示:招标公告工程编码:HBXJXT2016FWZB318招标人及工程名称: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阶段监理1.本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
招标公告
工程编码:HBXJXT2016FWZB318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施工阶段监理
1.本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道路排水照明工程已由任县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批复【2017】1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任县富民路(人民街-兴隆街)
2.2建设规模:道路、排水工程。设计全长530.834米,设计红线30米,沥青路面宽度18米;排水工程采用雨污分流。
2.3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3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工程,参加投标的,须经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兼任其他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满足冀建市(2011)552号文附件人员配备标准。
3.5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3.7外省企业需提交进冀备案手续。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提供以下资料到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1.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1.4外省企业需携带进冀备案手续
4.1.5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1.6建设行政相对人守法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媒介
5.1本次招标公告时间:
2017年9月6日至2017年9月12日
5.2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张立静(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赵昊瑞(项目负责人)、王丽、薛彦玲、胡晓飞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任县县城
联系人:张立静
电 话:0319-7519252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兴冀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七一中路84号
联系人:胡晓飞
电 话:0319-2587788
电子邮件:hbxjxt@163.com 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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