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东湖高新辖区标线、护栏工程 | ||
| 品目 | 货物/专用设备/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交通管理设备 |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 ||
| 行政区域 | 湖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17:34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00:00至2017年09月13日 00: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8-44号)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6日 00:00 | ||
| 开标地点 |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3055 开标室 | ||
| 预算金额 | ¥523.7218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纪超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787712811 | ||
| 采购单位 | 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高新大道30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27-5077713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8-44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2787712811 | ||
2017年东湖高新辖区标线、护栏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依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审核表(176号)的要求,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的委托,对2017年东湖高新辖区标线、护栏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hbfy2017048
二、项目名称:2017年东湖高新辖区标线、护栏工程项目
三、招标内容:护栏、标线、反光防撞柱等设施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5237218.1元整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要求且: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投产品(护栏、标线涂料)须具有国家相关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若所投产品(护栏、标线涂料)不是自己生产的,则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4、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以及职称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5、 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及五大员上岗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
6、投标人近三年(2014年8月-2017年8月)内有类似项目经验(提供项目合同);
7、投标人须在武汉市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能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售后服务支持(以营业执照为准);
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9、投标人须提供2015、2016年度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含附件)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10、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相关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可从2017 年 9月 7日起至2017 年 9月13日止(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0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一路68-44号)购买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恕不退款。
2. 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产品检测报告、制造商的唯一授权书;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初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及五大员上岗证、身份证、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类似项目合同;本地售后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本项目拟派的项目经理,且中标后不得更换,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复印件(复印件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注: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17 年9月 26日 09:30 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3055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八、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 年 9月 26日 09:30 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 3055 开标室(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高新大道与光谷四路交叉处)。
九、公告发布媒体:
本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23 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武汉市公-安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交通大队
联系人:胡燕峰电 话:027-50777137
代理机构: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纪超 电 话:15871161016
监督机构: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盛冬燕 电 话:027-67880479
湖北峰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 9月 6日
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