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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南沙学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1.1 招标目的 1.1.1 为了获得工程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招标人以公开招标方式,在给定任务书、统一收费标准、投标人满足投标资格的前提下,通过评标委员会的评审推荐,确定最佳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设计方案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承包人。
1.2 项目概况 1.2.1 工程名称:广州市第二中学附属南沙学校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1.2.2 工程位置:广州市南沙区。 1.2.3 工程范围:本项目拟建于新港大道与蒲州大道交界处北侧。设置60个教学班(高中36班,初中24班),学生3300人。总建筑面积140584㎡,其中计容建筑面积126984㎡,不计容建筑面积13600㎡。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实验楼、综合楼、学术报告厅、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1.2.4 规划用地文件:/ 。 1.2.5 项目批准文件:穗南发改项目[2017]253号。 1.2.6 资金来源:南沙区财政资金。 1.2.7 投资总额:项目估算总投资为78311.0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3843.54万元。 1.2.8 招标内容: ■1、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各项基础资料及专题资料的收集,因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审查而出现的反复修改、深化工作,以及其他配套服务工作(含配合招标人准备报审材料,并向评审委员会详细汇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解答评审委员会的问题,根据招标人、各级主管部门、各级审批部门审查组的评审意见修改、补充和完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确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专家评审组的审査,并最终取得审批部门对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2、方案设计:包括:■前期现状摸查、■方案设计、■方案深化,并按环艺委的要求报送方案设计,直至完成相应报批手续。 ■3、其他服务: ■(1)造价文件编制服务:完成本项目招标范围内工程投资估算造价文件的编制、审核工作及相关配合报审工作,进行方案比选、技术选型比选的投资分析等; □(2)技术配合工作:招标人后续各类招标工作配合、施工配合、现场服务、竣工图编制配合服务等; ■(3)报建配合工作:按照规划主管部门的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报建要求,提供规划报建、方案设计报建所需相关设计成果文件,并配合报审报建过程中必要的技术协调、送审技术性文件等工作,直至完成所有审批手续; ■(4)设计配合工作包括:应配合进行初步设计过程中的设计配合等设计服务工作; □(5)现场服务; □(6)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 □(7)用于材料、设备、施工等招标内容的技术文件编制; □(8)协助提供工程实体质量监督抽测及监测等咨询工作的招标要求(包括技术要求及预算)等。 具体内容详见方案设计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任务书。 [注释]招标内容可视工程具体情况删除不需要的内容。根据具体项目的实际情况,合同范围可增加和删除及细化明确。 1.2.9 工程建议施工日期:2017年12月。
1.3 前期服务机构 1.3.1 机构名称:广东永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释] 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 1.3.2 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1.4 投标资格 1.4.1 申请人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申请人签订合同,并且对申请人不满意。 1.4.2 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咨询资质:工程咨询资质(建筑专业)(注:工程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应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9 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第十四条之第(三)项“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 [注释] 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分级标准》(建设[2001]2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具备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见后附件3格式),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1.4.3 外国或香港、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1.4.4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已建立诚信档案。 1.4.5 申请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注释] 从下列资格中选一项: 一级注册建筑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本专业(含相近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以上的工程师。 1.4.6 申请人委派的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委派的可行性研究编制负责人须具备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1.5 购买招标文件(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发售招标文件) 1.5.1 2017年9月4日至2017年9月8日的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节假日除外),由申请人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投标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投标报名费每个标段100元,交纳后不予退回,由交易服务机构开具发票。投标报名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5.1.1填妥并盖章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1、2)一式二份。 1.5.1.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二份,表格可从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 1.5.1.3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二份(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交)。 1.5.1.4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仅限于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报名活动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4) 1.5.1.5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 1.5.2 申请人报名时,如遇到招标代理机构阻挠,可以径直向交易服务机构报名,或者向监督机构投诉。 1.5.3 各投标单位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业主单位)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业主方有权依据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1.5.4 本项目选址为暂定选址,仅供本次招标使用,设计过程中业主方有权对选址地点进行调整,由于选址调整而导致相关设计工作的变化,中标人需无条件配合业主进行调整。
1.6 现场考察 1.6.1 集合时间: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1.6.2 集合地点:不安排统一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注: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招标人在投标人及其代表考察过程中不负任何责任。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1.7 费用 1.7.1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44.01万元(投标人投标时在[0-20%]区间内自行填报下浮率)。其中:方案设计费招标控制价为368.16万元,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费招标控制价为75.85万元。 1.7.2 财政投资项目应实行限额设计,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不得超过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范围,编制方案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估算不得超过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总投资。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应当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原则。 1.7.3 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设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包含在中标价内,中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评审排序,在收到招标人的第一笔预付款后分别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含税金等): 评审排序第2名20万元; 评审排序第3名20万元; 其余投标人费用自理。 注:1.如果招标失败,则当次不向未中标单位支付经济补偿。2.招标人和中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获得经济补偿的所有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
1.8 工期 1.8.1 方案设计工期:中标人应在方案设计合同签订后10工作日内完成方案修改。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方案设计合同价格的0.3%;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方案设计合同价格的30%。 1.8.2 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期:中标人应在中标公示结束后的5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文件报送区发改部门。如果延误工期,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的误期损害赔偿费每天为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价格的0.5%;误期损害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最终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合同价格的30%。
1.9 其他事项 1.9.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否。 1.9.2 招标代理费用由招标人直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不占用方案设计费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 1.9.3 投标人自行通过http://maps.google.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或到现场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1.9.4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1.9.5 有关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相关事宜,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1.9.6 本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和其他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10 招标人 1.10.1 名称:广州市南沙区教育局 1.10.2 邮政编码、地址:511400/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C栋4楼 1.10.3 电话(手机)号码:刘老师/020-39053901 1.10.4 传真号码:/ 1.10.5 电子邮箱:/
1.11 招标代理机构 1.11.1名称:广州市云兴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1.11.2邮政编码、地址:510060、广州市建设六马路10号二楼 1.11.3电话(手机)号码:梁工/13570370436 1.11.4传真号码:020-85554892 1.11.5电子邮箱:21450337@qq.com
1.12 交易服务机构 1.12.1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 1.12.2 邮政编码、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2号南沙城商务楼A栋2楼 1.12.3 电话(手机)号码:020-28667461 1.12.4 传真号码:020-28667459 1.12.5 网址:http://www.gzggzy.cn
1.13 招标管理机构 1.13.1名称:广州南沙开发区建设和交通局 1.13.2邮政编码、地址:510635 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区行政中心主楼4楼 1.13.3 电话(手机)号码:020-39910647 1.13.4 传真号码:020-84986620 1.13.5 网址:/ 附件1 投标申请表 序号 | 内容 | 申请人(牵头人) | 联合体成员 | 联合体成员 | 1 | 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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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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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总部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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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总部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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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总部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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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总部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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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本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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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本地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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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地传真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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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本地联络人、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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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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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本地监督机构公布的备案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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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法人营业执照号、营业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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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工程设计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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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工程咨询资质证号、范围和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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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ISO9000认证号、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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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 | 简介(宜3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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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完成本项目所独有的有利条件 (宜200字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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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序号第14、15项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复印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2
投标申请表(投入人员承诺) 序号 | 姓名 | 专业分工 | 专业职称 | 工龄(年) | 主要作品、业绩、著作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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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负责人 | 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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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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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专业负责人 | 一级注册建筑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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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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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专业负责人 | 一级结构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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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构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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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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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排水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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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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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气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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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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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暖通空调专业设计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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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预算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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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预算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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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 | 须具有本专业(含相近专业)注册执业资格或高级技术职称或者中级技术职称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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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规划专业编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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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研编制负责人 | 须具有建筑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从事本专业工作10年或以上的建筑专业中级工程师(以毕业时间算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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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研编制技术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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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本表审查申请人的投标资格,如有疑问可从www.cin.gov.cn查询注册执业人员,或向交易服务机构查阅申请人的备案资料。 2、上述建筑、结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注册执业资格,其他各专业负责人(概预算专业负责人、城市规划专业负责人、给排水专业负责人、电气专业负责人、暖通空调专业负责人、可研编制负责人)均须按照公告第1.4.6条规定执行。 申请人:申请日期:年月日 附件3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投标项目名称:。 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决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以上项目的投标,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我方授权委托本协议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加投标、提交投标文件,以及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 本投标协议同时作为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牵头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联合体成员:(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传真:。 分工内容:。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录4
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 )第 号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特此证明。 有效期限: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注册号码: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第 号 兹授权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其权限是: 注册号码: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也可以采用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印制的格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