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供热改造项目EPC工程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新华区环保局 | ||
| 行政区域 | 新华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6日 17:1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7日 11:16至2017年09月13日 11:16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09:30 | ||
| 开标地点 | 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 ||
| 预算金额 | ¥-.0001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东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7-3200070 | ||
| 采购单位 | 新华区环保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沧州市新华区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7-320007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02室招标部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383175675 | ||
项目名称: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供热改造项目EPC工程
机构项目编码:HB2017094670020007
项目联系人:刘东
项目联系电话:0317-3200070
采购人:新华区环保局
采购人地址:沧州市新华区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7-3200070
代理机构:河北卓众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沧州市北京路文化大厦1202室招标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83175675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7年09月30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7-09-07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7-09-13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F环岛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四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2.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投标人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且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含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项目总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设计负责人要求:1人,须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注册执业证书)。 2.2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 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以最先购买文件的单位做为唯一投标人,其余的自动失去投标资格。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需提供: 凡符合本公告上述规定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报名经办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注:凡使用新版(带二维码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这两个证只需提供复印件,也可以提供这两个证件的原件,对于使用旧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的单位,必须提供原件)、项目总负责人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设计负责人的注册执业证书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余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采购数量:-
技术要求:见招标文件
备注:投标人认为招标公告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质疑。c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