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计划采购班台、铁柜、平扶手沙发、PB屏风卡位、椅子、办公桌、更衣柜、床、转椅、排椅、沙发含茶几(具体规格参数详见本项目《技术规范书》)。投标人须提供以上产品供货、安装、售后保修等全套服务。本项目预算采购额度约30万元(不含税),本项目采购产品需要上商城,具体金额按实际订单数量进行结算,采购期限至合同金额用完为止。具体采购规格、数量以实际采购执行为准。
1.2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投标一览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经营范围包含家具类产品加工制作或经销。
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加盖“一般增值税纳税人”章或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证明材料),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应长期从事家具产品经销业务,具备现场安装及后期保修等技术服务人员;须提供2015年以来同类产品经销业绩证明材料(合同或经销发票等)。
4)投标人应对联通内部电子商城采购模式具有充分了解,具备联通内部电子商城接单供货管理能力。
5)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具有良好的供应商支持系统,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资金、设备及专业技术支撑能力,在近三年无违法经营记录,具备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负完全责任,若提供伪造证件,取消项目参与资格。投标人必须保证上报材料的真实性,中国联通延边州分公司保留核查的权力,对于弄虚作假的行为,投标人将自己承担由此而引起的各种后果和责任。
注:以上为必需具备条件,任何一项不满足,则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后审。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纸质招标文件获取
4.1.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与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4.1.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4.1.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外地潜在投标人可以通过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具体事宜咨询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以电子版方式发送至购买单位的电子邮箱中。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书面招标文件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1.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00),售后不退。
4.1.5招标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收到招标文件费用后2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人:韩冬臣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电话:15104461270
发售招标文件联系邮箱:724846637@qq.com
注:如需现场购买招标文件请电询联系人或将公司营业执照发至发售人邮箱领取标书发售统计表;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电汇凭证、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以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发给发售人
4.2电子招标文件获取
4.2.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2017年9月16日前完成供应商注册、购买iPASS电子证书及项目联系人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接收电子招标文件。iPASS电子证书购买具体事宜咨询中网威信电子安全服务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10-60844066。
4.2.2电子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以纸质文件售价为准)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已在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后及时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至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开标后2日内,投标人应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www.cuecp.cn)上进行信息确认。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在系统中填写报价、未上传投标文件或上传的投标文件有缺漏,将否决其投标”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6日9时30分。
投标人因招标人系统故障无法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在投标截止日前三个工作日联系招标代理机构协调处理。(提醒:电子招标系统一般在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标书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日前上传标书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投标文件无法上传。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无。
6.2检测相关费用: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2599号
邮编:13002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东南湖大路518号鸿城国际大厦B座15楼
邮编:130022
联系人:阚书文
电话:15843546777
电子邮件:15843546777@163.com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岭大街支行
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7年9月7日
| 发布单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长春市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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