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铁路局新乡桥工段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招标,邀请具有以下资质的有关公司参加投标。有关问题说明如下:1、公告日期:2017年9月7日2、项目名称:新乡桥工段空调采购安装3、招标编号: xqdxb-zb-2017-0014、招标单位: 郑州铁路局新乡桥工段;地址:河南省新乡市卫滨区中同路486号;邮编:453000;联系人:郭工;电话:0373-2124185;传真:0373-2123195。5、招标产品名称、数量、交货期及地点:⑴、招标产品明细:KFR-35(大1.5匹)定频冷暖空调199台(安装数量根据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调整)、空调运输及相关安装和售后维护;⑵、交货期:2017年10月30日前完成采购空调安装及调试(招标单位可根据情况适当调整安装日期)。⑶、交货地点:按招标单位指定地点安装(新乡市、鹤壁市、安阳市、濮阳市、焦作市境内的京广、瓦日铁路沿线工区)。6、招标文件的获取:2017年9月7日-9月1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北京时间),到新乡桥工段行办(总务)拷贝招标文件(自带U盘)。新乡桥工段空调采购安装项目招标文件,每套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报名时需要交纳2000元参会押金,参会押金在开标会后退还投标人。7、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⑴、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并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⑵、凡拟参加本次的投标人,应在新乡地区有常年售后服务机构,并提供经年审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法人机构代码证。⑶、须为此次投标空调品牌的授权经营经销商,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其投标产品在行业内无不良业绩;⑷、参加投标的空调必须为国内知名品牌,获得如“中国世界名牌”、“全国质量奖”等国家级的品质方面荣誉证书;⑸、参加投标的空调出厂资料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必须完整、齐全;⑹、法人委托人须携带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包括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原件),或等同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9、投标文件提交及截止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提交方式及时间,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提交后一律不予退还。10、开标时间:按照招标文件指定时间。11、开标地点:新乡桥工段(新乡市卫滨区中同路486号)。12、报名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持以上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并初步审查,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及“供投标使用”等字样,原件核对后现场退还,不符合购标资格的将被拒绝。(三证合一的提交营业执照)新乡桥工段行办(总务)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单位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相关责任。13、购买招标文件的贰佰元请在报名前转入我单位银行账号,持银行凭证到我单位报名。(银行转账前请先与郭工联系)开标结束后,中标单位将投标保证金壹万元转入我单位银行账号,然后持银行凭证到我单位签订合同及办理相关手续。我单位银行账号信息:全称:郑州铁路局新乡桥工段账号:1704020609021014520-01014开户行:河南省新乡市工行解支二〇一七年九月七日
附件: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