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投标合格条件: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须在该企业注册(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4、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广东省外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已审核挂网的进粤备案信息自动转入该登记平台)。5、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的规定,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开标之日期间出具的,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的,需明确设计单位为牵头人及联合体责任方,且联合体任一方不能再与其他人组成另一联合体申请本项目的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其中一方为设计单位,另一方为勘察单位,双方均须为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实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二、采用评标定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三、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在开标后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在“汕头建筑信息网”( http://www.stjs.org.cn/)下载,本项目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汕头建筑信息网”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上公布,答疑、补遗文件在“汕头建筑信息网”下载。 五、发布公告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汕头建筑信息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和《民营经济报》上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