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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铁路局缓冲器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采购。1.项目编号:宁物招〔2017〕147号2.招标物资(详
本经南宁铁路局有关部门申请和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招投标办公室批准,采购资金已落实,项目涉及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依据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现进行公开采购。1.项目编号:宁物招〔2017〕147号2.招标物资(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不分包。缓冲器(MT-3QCP836-00-00)300套。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4.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符合所投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4.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4.3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和服务水平,近3年来无违法或违规、履约不良、质量不良等任何不良行为反映或记录;4.4各包件专业资质:4.4.1投标人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4.4.2投标产品须通过CRCC认证;4.4.3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参加。4.5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5.招标文件获取:5.1请有意向的投标人于 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17: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请将3份报名资料同时发送至邮箱jys24688@163.com(1.加盖公章的报名表扫描件;2.报名表Word电子版;3.标书工本费转账底单扫描件),报名资料不全、标书工本费转帐错误或逾期报名的,采购人有权不接受报名。报名邮件主题格式:宁物招〔2017〕147号+投标单位名称。(注意:邮件未被系统自动退回的,可视为报名资料发送成功,不需要电话确认或发传真件)。5.2对已报名并按指定账户缴纳标书工本费的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售《招标文件》。未购买招标文件者,投标无效。5.3《招标文件》的递交时间、招标时间、招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5.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通过南宁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http://wz.nann.95306.cn)或中铁采购网(http://www.crpn.cn)查看项目公告。6.招标文件工本费及汇款注意事项:6.1招标文件工本费每份100元(无论一个包件或多个包件均为100元),售后不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6.2交纳到以下指定账户:户名:南宁铁路局财务集中核算管理所开户行:广西南宁市建行佛子岭路支行账号:45001604787059888888-8858注意事项:只接受公对公账户转账(汇款时用途栏须填写“宁物招〔2017〕147号标书工本费”),不接受私人账户转账或电汇,不接受现金等其它方式缴款,不接受账号或户名错误的转帐(并且不保证协助查帐或办理退款事宜)。网银转帐不通的,建议到银行柜台办理。7.联系方式:7.1招标人:南宁铁路局7.2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佛子岭路21号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邮编:5300017.3经办人:林工(电话:0771-2724688);其它业务咨询:文工(电话:0771-2723208)。南宁铁路局物资交易所 2017年9月7日南宁铁路局缓冲器采购(宁物招〔2017〕147号)报名表
投标单位名称
联系方式授权代表人:移动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箱:
申请投标包件号及包件名称第包:包件内容
开票信息(须如实填写下列信息)单 位 名 称:纳税人识别号:地 址、电 话:开户行及账号:
保证金退款信息退款账号:开户行(请务必注明所在省、市,未注明所在省、市的无法退款):
发票邮寄地址
备注:投标人须确保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准确无误,因信息填写不全或填写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公章:报名日期: 附件: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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