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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施工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招标条件 本为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幸福家园公租房购买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室内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1、     招标条件

    本为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装修工程,根据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人民政府与海拉尔区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幸福家园公租房购买协议书的要求进行室内装修,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幸福家园小区。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本次装修工程共计50户,总建筑面积3413平方米,其中14#楼B2户型4户,每户建筑面积85.78㎡;15#楼A2户型22户,每户建筑面积76.89㎡;20#楼24户:A户型建筑面积60㎡,4户;B户型建筑面积53.83㎡,10户;C户型建筑面积60㎡,10户。

装修标准:

    1、室内所有地面铺贴地面砖,卫生间为300*300地面砖(基层做防水),厨房、起居室、卧室为600*600地面砖;

    2、厨房、卫生间铺贴瓷砖至顶棚,窗口四周均瓷砖铺贴,厨房墙面砖规格为300*600墙面砖,卫生间墙面砖规格为300*450(分两种颜色铺贴),阳角处贴不锈钢护角;

3、卧室、起居室铺贴PVC踢脚线,规格为9cm高(颜色同门颜色)

4、所有顶棚、卧室墙面、客厅墙面刮腻子、刷803涂料;

5、除厨房、卫生间窗台外,其余所有窗台铺花岗岩理石板,窗口正面挑出8cm,左右挑出6cm(带翻边5cm);

6、厨房、卧室、卫生间门采用钢木门(带磨砂玻璃);

7、卫生间安装手盆、坐便器、不锈钢地漏,及相应的PPR管、短丝、连接软管等配件;卫生间手盆、坐便器前端安装角阀;卫生间手盆、坐便器、热水器配水点、厨房配水点的PPR管均为暗敷设。14#、15#楼卫生间预留热水器、花洒、手盆、坐便器、洗衣机配水点,空置配水点安装塑料丝堵,20#楼卫生间预留热水器、手盆、坐便器、洗衣机配水点,空置配水点安装塑料丝堵;

8、所有照明均采用Led吸顶灯。卫生间、厨房开关、插座、暖气拆除重新安装。

具体施工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工期要求: 50日历天

2.4工程施工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5工程质量: 达到相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招标总控制价:¥1,031,174.00元 ,其中含暂列金¥91,192.00(含规费和税金)

2.7工程保修期:两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并且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开标时必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电子版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投标保证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拟派驻本项目管理机构成员资格证明材料、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五大员”证(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企业信誉业绩资料(信誉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提供投标企业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人提供电子版扫描件与原件一致。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缴入规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未按规定缴纳的将作为放弃投标或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17年09月27日09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政府采购执行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河东支行

项目名称

标段号

金额

投标保证金缴入账号

幸福家园棚户区改造项目室内装修工程

1

20,624.00元

1556 4769 7429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账号存入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必须在银行汇款回单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标段、编号。

中标人确定并签订合同后7日内退还其他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计息)。

中标人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方式:网上自行下载(见本公告附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务必于开标当日开标截

止时间前在现场交至代理机构,否则不能参加投标。

5.3招标文件网上发布后确需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招标文件要求提

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在网上公布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请潜在投标人密切关注相关信息,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7日

09时30分,地点为海拉尔区财政局五楼 (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礼拜寺路)。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益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

间10日前匿名向招标人提出(潜在投标人不得透露本企业相关信息,如若透露,取消投标资格);招标人于三日内在网站指定版块直接进行回答。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017年09月07日


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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