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范围
1.1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
1.1.1招标货物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名称 技术规格 预估数量
1 水泥杆_杆长7(m) 稍径150(mm) 1200(根)
2 水泥杆_杆长8(m) 稍径150(mm) 150(根)
3 水泥杆_杆长9(m) 稍径150(mm) 150(根)
4 地锚石_600*300*150 600*300*150mm 500(块)
1.1.2预估规模:55万元(不含增值税)
1.1.3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1.1.4交货期:自收到订单后7天内完成到货。
1.1.5交货地点:宜宾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1.1.6技术标准要求:满足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1.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中标人数量及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3.1当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中标人数量:3
第一名中标份额:50%,第二名中标份额:30%,第三名中标份额:20%
1.3.2当5≤有效投标人数量<7时,中标人数量:2
第一名中标份额:60%,第二名中标份额:40%
1.3.3当3≤有效投标人数量<5时,中标人数量:1
第一名中标份额:100%
注:有效投标人是指未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
1.4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1.5如本项目报名截止时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的,视为竞争性不足,则该项目招标失败。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且能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投标人须为水泥电杆的制造商,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投标产品应符合其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
2.3 投标人应提供至少一份2017年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或具备相关产品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的电杆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须包含本次投标(任意一种电杆)产品型号;
2.4 类似业绩: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同类产品(电杆)业绩合同总金额应达到50万元及以上,以投标人所提供合同总金额为准,如提供合同为框架合同,则须提供对应的结算合同或结算订单,以实际结算价款金额为准;合同应至少提供、金额页、签字盖章页、主要内容页复印件;
2.5 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投标;
2.7 投标人在2013年至今的供货、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产品关键部分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未被有关行政管理部门禁止参加招投标;
2.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2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朋大道21号综合楼二楼201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应委托经办人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向招标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投标人应当下载公告附件并仔细阅读,按照附件要求进行注册。投标人应首先到招标文件获取地点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应确定本项目的iPASS项目业务人,投标人(只能本项目的iPASS项目业务人操作)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日后(2017年9月12日17时30分)凭iPASS电子证书和绑定的iPASS项目业务人账号、密码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chinaunicombidding.cn)或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https://www.cuecp.cn)获取招标文件(采购管理模块-电子招标模块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仅接受公对公账户支付,不接受个人转账,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
户名: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玉林南路支行
账号:21022003215490000015
4.5招标文件费用发票类型: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申请人仅提供公司税号;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包括公司税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WORD版。以上资料必须提供电子档,不接受纸质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宜宾联通大楼6楼会议室(宜宾市戎州路东段19号)。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或中国联通合作方自助服务门户(www.cuecp.cn)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8日9时30分。
当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出现投标异常,应及时联系网站技术支持人员解决。若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仍未解决,在开标现场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进行投标操作因系统出现异常的证明材料(系统桌面的全幅截图并加盖公章),并经招标人确认,则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电子投标文件同时失效。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将追究提供虚假信息的责任。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5.4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 电子招投标要求
6.1 投标人须在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中国联通内部供应商注册流程,同时须购买iPASS电子证书并完成数字证书绑定操作,否则将无法参加本项目投标(已购买过的无需重复购买),详见本告附件:《合作方自服务门户自助注册及iPASS项目业务人绑定简易流程》及《iPASS自服务系统采购平台证书办理指南》。
6.2 iPASS服务平台全国统一服务电话:4006101566,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10-66259276、010-60844066。
6.3 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正常时,开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开标、评标环节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当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只有报价异常时,开标环节该投标人以纸质投标文件的报价为准,后续评标时该投标人以电子投标文件的商务技术文件为准。
7.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收取样品。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和中国联通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
地址:宜宾市戎州路东段19号
联系人:应女士
电话:18683168651
招标代理人: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姚先生
电话:17683133090
邮箱:scmxsc@163.com
10. 信访举报联系方式
宜宾联通纪委监督举报联系方式:
10.1信件
地址:宜宾市戎州路东段19号
邮政编码:644000
收件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宜宾市分公司纪委
10.2举报电话:18608280818
10.3监督信箱:18608280818@wo.cn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四川铭信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公章)
2017年9月7日
| 发布单位 :四川联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