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二级采购招标公告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分公司的委托,现对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二级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现发布招标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7年营销技改设备二级采购招标
二、招标编号:DLYX-2017-02
三、招标内容:投影机、照相机、摄像机;计划投资约9万元
注:以上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技术部分为准。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2、本项目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接受有相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
3、按照公开竞争和诚实信用原则,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
4、参加本次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或不良记录,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以上公司,或投标人和投标人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7年9月7日至2017年9月13日,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接受;
2、报名地点: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路148号航天小区1-4-308室);
3、报名所需资料: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携带以下有效证件的原件、相应的复印件加盖本投标人公章一份、整套报名资料电子版(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一份,来我公司进行审核,通过审核的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必须本人办理相关报名事宜,授权书中必须明确项目名称、招标编号、联系方式及电子邮箱,并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税务登记证;
(5)具有有效的国家权威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检验报告或试验报告或校准证书;
(6)如本次招标产品是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应具有有效计量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认证)、产品型式认可证书的,应提供相应证书;
(7)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提供的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制造厂商产品授权书(适用于代理商或经销商);
注:A、如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需提供本单位(1)-(4)、(8)项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投标人公章,制造厂商(5)-(7)项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为避免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出现多个投标人的现象,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如出现同一品牌两个或多个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按照报名时间先后顺序或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最终确定的授权厂商,来确定接受报名的潜在投标人;
B、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需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C、上述要求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按照行业及相关部门另有规定的遵循其规定,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或资信材料。
D、如发现存在虚假资料,招标单位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中标单位自负,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如果截标或开标时间及地点有改变,将提前通知,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八、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份(现金)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http://www.dlztb.com)及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电力营销服务与运营管理分公司
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青城公园南路148号航天小区1-4-308室
联 系 人: 白石
电话: 0471-6676523、6676707
传真: 0471-6676523
电子邮件:nmgzyxt@126.com
2017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