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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昌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更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7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品目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采购单位会昌县教育局行政区域会昌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7日18:45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201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会昌县教育局
行政区域会昌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7日 18:45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更正日期2017年09月07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金
项目联系电话0797-5622968
采购单位会昌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会昌县南街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先生0797-5636269
代理机构名称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会昌县林岗村206国道旁(贝楒精品酒店二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淑金0797-5622968

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

项目编号:GZTX2017-HC-G008-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淑金

项目联系电话:0797-562296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8月31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0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8/t20170831_877375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会昌县教育局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项目(项目编号:GZTX2017-HC-G008-1)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的答疑、变更公告

依据会昌县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会财2017部门000434号计划,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会昌县教育局的委托,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食品食材配送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经采购人确定,现对2017年08月31日发布的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就有关事项答疑、变更如下:

一、答疑事项1:

问:种植养殖基地:上一次开标活动签订的种植养殖基地合作协议,这次开标是否有效?一个基地和多个投标供应商签订合作协议是否有效?与同一主体签署的不同地点或不同种植养殖范围的基地协议是否有效?

答:签订的种植养殖基地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协议中无有效期的视为在协议有效期内)。但同一种植养殖基地同时和参加本次投标的两家及以上供应商签署的视为无效协议。与同一投标供应商签署的不同地点或不同种植养殖范围的基地协议按上述规定执行,不同地点或不同种植养殖范围的基地协议可累加。

二、答疑事项2:

问:配送运输设备:1)提供行驶证及配送中心看车最能够说明配送运输设备情况。供应商投标车辆需减去外县市正在运行所需车辆。如果不是这样,我司认为该条款有明显针对性。2)如相关车辆为本公司控股公司所有,是否符合此项招标要求?

答:此次招标文件未要求进行实物查验和未要求对外县市在运行所需车辆进行核减。且此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供购车合同、发票和公司或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下的车辆行驶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即可。但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文件出现的车辆在中标后必须服务于本项目,且不得变更。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相关车辆为投标供应商控股公司所有,视为不符合。

三、答疑事项3:

问:固定报价为4元,但是提供的食谱标准是小学生5元、中学生5.5元,请问怎么理解呢?

答:此次招标采购固定单价为4.00元/人/天,小学生5.00元、中学生5.50元是在财政向中标供应商付费4.00元/人/天的基础上向小学生收取1.00元/人/天、中学生1.50元/人/天。

四、答疑事项4:

问:招标文件47页中,分项报价表中要注明成本费用构成,但是软件中的分项报价表没有可注明的地方,是否理解为要在开标一览明细表中或者是食谱中注明成本费用构成?

答:在开标一览表明细中提供食普(4.00元/份)的成本费用明细报价表即可。

五、答疑事项5:

问:加工设备是否只需要提供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即可,现场是否需要对加工设备实物进行验收?

答:加工设备需要提供投标供应商(不含投标供应商的分公司、子公司及控股公司)购买设备的购货合同、发票原件彩色扫描件即可,招标文件未要求对加工设备实物进行现场查验。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六、答疑事项6:

问:行政处罚,投标供应商在经营过程中未发生安全事故,食药监管理部门未进行行政处罚,提供地市级(含)以上食药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招标要求中并未明确所需开具的证明材料涵盖期间,例如近几年内,请明确此期间。

答:按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食药监管理部门的规定,以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但如果投标供应商被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食药监管理部门处罚的时间超过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三年的仍可参加本采购活动。

七、答疑事项7:

问:特定资格条件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销售经营者);同一项目,上次的要求是“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主体业态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而本次重招标要改成“食品销售经营者”?本项目是食品加工配送与食堂制作为主,主体业态为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才符合实际,但本次改为了“食品销售经营者”,明显是为某此特定投标人做的修改,损害了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强烈要求改回“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主体业态含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

答:因各个县市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没有统一标准,按赣市食药监【2016】25号文件,食品经营单位负责蔬菜、肉类等食品原料的采购、清洗、切配、简单包装等初加工,再分送给超市销售或学校留学食堂进行烹饪、蒸煮等深加工,此类模式应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主体业态归为食品销售经营者,因此本项目只要求了一级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者”,不存在为特定投标人做的修改。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八、变更事项1:

原电子化招标文件为: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 (五)开标与评标

29、评分标准

技术分(65分)

十二、认证证书(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的得0.5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认证得0.5分;具有ISO14000:2015环境体系认证的得0.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或(OHSAS18001)的得0.5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得0分)。

现变更为:

第一章 招标文件 一、招标邀请 (五)开标与评标

29、评分标准

技术分(65分)

十二、认证证书(2分):投标供应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的得0.5分;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认证或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08得0.5分;具有ISO14000:2015环境体系认证的得0.5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28001-2011或(OHSAS18001)的得0.5分(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未提供或提供无效得0分)。

补遗文件GZTX2017-HC-G008-1于2017年09月07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供应商自行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阅读补遗文件。

此答疑、变更公告为《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电子化公开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会昌县林岗村206国道旁(贝楒精品酒店二楼)

电话:0797-5622968

传真:0797-5622968

邮箱: txzbdl@sina.com

联系人:刘淑金

开户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昌支行

户名: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 2867000103080003513

网址:http://www.ccgp.gov.cn、http://ggzy.jiangxi.gov.cn/jxzbw/zfcg/

会昌县教育局

地址:会昌县南街150号

电话:0797-5636269

联系人:许先生

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会昌县教育局

采购单位地址:会昌县南街15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曹先生0797-5636269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赣州同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会昌县林岗村206国道旁(贝楒精品酒店二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刘淑金0797-5622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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