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县寨上村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涉县寨上村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4号和邯郸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省级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资金)的通知——邯财农改【2016】13号批准建设,邯郸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邯发改招标核字【2017】182号核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中央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招标人为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涉县寨上村土地股份合作项目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工程,该工程是在涉县寨上汽配城院内东南西北四个方位新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包括:浇筑砼支墩,安装光伏型钢专用支架,支架上安装多晶阳光板及安装附属并网逆变器,电力电缆,配电箱,接地极,台上安装变压器等配套项目,工期为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四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持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厂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人资格证明);以上证件要求带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三楼中介服务窗口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30日09时30分,地点为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涉县涉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 涉县
邮 编: 056400
联系人: 杨彦山
电 话: 13931056961
招标人: 河北金宁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邯郸市陵西北大街69号华煌时代中心5号楼7层
邮 编: 056000
联系人: 李继刚
电 话: 15003206987
2017年 09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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