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 ||
| 品目 | 货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电能/太阳能发电电能 | ||
| 采购单位 |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 | ||
| 行政区域 | 曾都区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11:41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08:00至2017年09月14日 17:3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招标代理室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30日 16:30 | ||
| 开标地点 |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 ||
| 预算金额 | ¥142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高国群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22-3330019 | ||
| 采购单位 | 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随州市迎宾大道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吴需要 联系电话:18107222998 | ||
| 代理机构名称 |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 ||
| 附件: | |||
| 附件1 | 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docx | ||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项目编号:ZXCGDL01709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国群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3001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
地址:随州市迎宾大道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吴需要 联系电话:181072229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光伏组件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依据有关文件要求,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委托,现就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招标内容
1.1采购项目名称:汉东公司物资仓库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
1.2采购项目编号:ZXCGDL0170907-1
1.3采购内容:500k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组件采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1.4最高限价:142万元。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2具有同类物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
2.3具有设计制造同类物资二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
2.4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生。
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补接管、破产或其他产停、并转状况。
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2.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9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
2.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3.资格审查方式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可在2017年9月8日至2017年9月14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待),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招标代理室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另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产品生产许可证》原件核验,代理商参加投标的必须另提供符合本公告要求的生产商授权书,以上证件复印后加盖公章一并提交。
4.2本招标文件售价为: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7年9月30日16:30时,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新能源与节能服务分公司
联 系 人:吴需要 联系电话:18107222998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青年路208号
联 系 人:高国群 联系电话(传真):0722-3330019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2具有同类物资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2.3具有设计制造同类物资二年及以上良好的运行业绩。2.4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它经济活动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发生。2.5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补接管、破产或其他产停、并转状况。2.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2.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按规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2.8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2014年9月至今的关于查询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函;2.9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申请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在本项目投标资格评审前,若投标申请人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的,其投标申请作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08:00至2017年09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随州市青年路208号五楼)招标代理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要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30日 16: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正兴工程造价事务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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