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 ||||||||||||||
招标人名称 | 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天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编号 | E1506011506001260002 | 名称 | 2017年鄂尔多斯市境内省道216线养护大中修工程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 | 批文名称及文号 | 批文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局关于2017年鄂尔多斯市境内省道216线养护大中修工程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 批文文号:内公发[2017]101号 | |||||||||||
资金来源 | 财政-自治区资金;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概况 | ||||||||||||||
序 号 | 标段(包) 编号 | 标段(包) 名称 | 标段(包) 内容 | 标段(包) 分类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建设地点 | 工期(交货期) | 评标办法 | ||||||
1 | E1506011506001260002001 | 监理标段 | 1)省道216线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K143+000-K179+771段旧路改造工程 2)省道216线K0+000-K17+7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 路基、路面 | 2083183.00 | 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境内 | 1095日历天 | 综合评估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2、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原件); 3、根据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 号文)规定,资格审查时列入“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年龄55 周岁以下。(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 2)8年以上公路工程监理工作经历;(以拟投入的监理人员工作简历表填写为准) 3)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提供原件); 4)具有道路与桥梁监理工程师资格(以网上查询信息为准); 5)至少担任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职务(以第三方(发包人或质量监督部门或上级交通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原件为准或以网上查询信息为准); | |||||||||||||
业绩要求 | 近 5 年(2012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2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总监办(或驻地办)监理任务。(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书、交通质监部门颁发的项目评定书(已交工但尚未竣工验收的项目出具交工验收报告)原件为准或以网上查询信息为准)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没有正受到责令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 破产的状态。 2、投标人没有正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 3、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工程造成重大影响。 4、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至今未因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质量事故、或重大合同纠纷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5、投标人自2014年8月1日至今未因发生过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或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原交通厅)通报过。 6、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近10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 (1)投标文件中附投标人注册地(或鄂尔多斯市)检察机关在投标截至日期前近2个月内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纸质或网上下载的电子版)扫描件并在开标时提供原件。 (2)对于成立时间不足10年的投标单位,查询开始日期可以是公司成立日期,但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查询期限必须满足10年,可分别进行查询。 | |||||||||||||
财务要求 | 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中年平均营业额应不小于200万元人民币。以(2013年度~2015年度或2014年度~2016年度,近三年新成立公司提供应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提供原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外境企业资格备案要求 | /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一、投标人还需符合“投标人须知”第2项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其他规定: (1)投标人的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1项附件1-5规定; (2)投标人的试验检测设备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1项附件1-6规定; (3)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2.2~2.5项规定; 二、投标人还需遵守“投标人须知”第9.5项的投标规定: 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针对同一标段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并对整个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针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或只对标段中的部分工程投标者,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 |||||||||||||
主体信息库要求 | 投标人须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相关信息方可参与网上投标。未在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内录入信息的投标人须到鄂尔多斯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申请入库手续,所需资料与办理流程请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主体专区查询。 | |||||||||||||
投标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 ||||||||||||||
确认方式 | 网上确认。投标人需对投标信息确认之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 |||||||||||||
确认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5日 17时30分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技术支持4008503300 | |||||||||||||
获取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至2017年09月15日 17:30 | |||||||||||||
售价(元) | 500.00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现场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标区 | |||||||||||||
开标现场要求 | 1、开标现场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的应持其授权委托书原件、二代身份证原件,否则将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2)开标时应提交相关证书及证明原件(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款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及资信原件信息核实表(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3-4”)。 投标人递交给评标委员会审查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中所附复印件对应一致,并且完全按照详见投标人须知第2款投标人的合格条件内容提供齐全,否则评标委员会将对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 |||||||||||||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将开标时应提交的证书及证明原件及资信原件信息核实表装入档案盒中,档案盒应写明: 投标人递交的所有资料原件将于投标文件第二信封(财务建议书)开标结束后开标现场退还。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其它要求 | ||||||||||||||
1、项目规模:本项目包括省道216线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K143+000-K179+771段旧路改造工程及省道216线K0+000-K17+7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具体概况陈述如下: (1)省道216线察汗淖至敖勒召其镇K143+000-K179+771段旧路改造工程 省道216线K143+000-K179+771段为平原微丘区三级公路,全线长36.771公里,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K143+000-K177+910段路基宽为8.5米,路面宽为6.0米; K177+930-K179+771.148段路基宽为12.0米,路面宽为10.5米;K177+910-K177+930段为过渡段。路面结构为3厘米厚沥青碎石面层+18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砂砾基层。桥涵设计荷载为汽车-20级、挂车-100,设计洪水频率为1/50。 本项目维持原有公路三级公路标准不变,设计速度为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路面宽度由6.0米加宽为8.0米沥青混凝土高级路面,路面两侧为2×0.25米混凝土护肩板;利用桥涵维持原有桥涵设计荷载不变,新建桥涵设计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设计洪水频率为1/50,桥涵与路基同宽。地震动峰加速度为0.05g,地震基本烈度为VI度。 (2)省道216线K0+000-K17+700段预防性养护工程 省道216线K0+000-K17+700段为一级公路标准,路线全长为17.7公里。路基宽度26米,路面宽度23米;路面结构为4厘米厚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上面层+5厘米厚AC-16中粒式沥青混凝土下面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20厘米厚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K0+000-K17+700段采用直铺8.0mm厚高性能阻裂超薄面层。 2、工程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 3、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元(监理标段),具体交纳事宜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项”。 本的潜在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可以采用“虚拟子账户”形式,也可以采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允许的其他方式,但应当符合银监会、有关金融机构的规定,同时确保相关凭证具备法律效力。 采用“虚拟子账号”形式收退投标保证金时,每一个投标人在所投的每一标段会自动生成一个账号,称为“虚拟子账号”。投标人在进行投标信息确认后,应查看“建设工程完善投标信息回执函”下方所附“保证金缴纳信息”中载明的账号,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时间从基本账户电汇至上述账号中,该账号可以自动识别金额是否正确,保证金是否从基本账户转出(以主体库中登记的为准),缴纳时间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如果不符合,一律不予收取。 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前,必须保证主体库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账号的准确性,且必须与投标保证金付款账号一致。因主体库中登记账号有误引起的一切责任(包括但不仅限于投标保证金无法到账、被否决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缴纳后,应及时以主体单位身份登录“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注所投项目及标段的保证金缴纳确认状态,如果在开标前仍显示“未缴纳”状态时,应及时查找原因,必要时可联系中信银行康巴什支行(0477—3115009、3115010)进行咨询,以确保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导致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仅限于系统无法收退、被否决投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5、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技术无标识),具体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同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附件2评标办法”)。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中国电力招标采购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和《内蒙古交通运输厅网站》发布。 | ||||||||||||||
招 标 人(章): | 鄂尔多斯市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章): | 内蒙古天月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国泰广场CBD-T2-9层 | 地 址: |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伊金霍洛西街33号恒信大厦A座13层 | |||||||||||
联 系 人: | 贺先生 | 联 系 人: | 王先生 | |||||||||||
电 话: | 0477-8583905 | 电 话: | 0477-8312669 | |||||||||||
电 子 邮 件: | 电 子 邮 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