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GDCX01-SJZB17-0033
日 期: 2017年09月08日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已由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关于国电双维电厂新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内发改能源字【2016】849号)批准建设,项目公司为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项目由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建设,出资比例为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51%,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49%。资本金按动态投资20%,由投资方按股比出资,其余80%资金为银行贷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厂区整体形象策划及厂前区设计、临时办公生活区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所有设计文件满足《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视觉识别系统管理手册》的要求。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规模:2×1000MW空冷超超临界发电机组。
本次设计工期:临时办公生活区设计要求在预中标通知后,50天内完成全部设计;厂前区设计,在报建审批程序顺利的情况下,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全部完成。
水文气象、施工地质、交通运输、周围环境:见附件1 厂址概况。
本次设计招标范围包括:
1.厂前区总体规划,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规划设计说明和技术指标;
2)厂前区各建筑(含临时建筑)体块造型和整体形象组合透视;
3)厂前区绿化景观概念规划;厂前区各部分功能分析。
2.厂前区各正式建筑单体设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厂前区各建筑单体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通讯网络、安防、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等所有相关专业建筑施工图设计(含造价概算);
2)厂前区各建筑单体的室内装修设计(含方案和施工图);
3)厂前区范围室外环境设计(包括各种综合管线、绿地、道路、照明、广场、停车场、大门(门卫)、旗杆、围墙,含方案和施工图);其中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设计至红线外围1.0米。要求该区域坐标、高程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统一协调;
3.厂前区各临时建筑单体设计;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厂前区各临时建筑单体建筑方案和建筑施工图设计:含建筑、结构、电气、通讯网络、安防、采暖通风、给排水、消防等所有相关专业建筑施工图设计(含造价概算);
2)厂前区各临时建筑单体的室内装修设计(含方案和施工图);
3)厂前区临时建筑范围室外环境设计(包括各种综合管线、绿地、道路、照明、广场、停车场、大门、旗杆、围墙,含方案和施工图);其中电气、暖通、给排水、消防设计至红线外围1.0米。临建红线区域坐标:(X=4244450.02;Y=18650041.00)~(X=4244350.020;Y=18650041)~(X=4244350.020;Y=18650465.023)~(X=4244450.02;Y=18650465.023);要求该区域坐标、高程与厂区总平面布置统一协调;
4.以上各项设计工作相关的现场服务。
5.招标范围内厂前区各临时单体建筑物的名称和建设指标如下:
1)业主、监理、总包办公楼:3300平方米;
2)永临结合公寓和食堂:6000平方米;
3)各标段办公: 3145平方米;
以上合计为:12445平方米。
6.招标范围内厂前区各正式单体建筑物的名称和建设指标如下:
1)生产行政综合楼:3045平方米;
2)周值班宿舍(含夜班宿舍、检修宿舍、接待用房、周值班配套职工活动和简易社会服务设施),共7000平方米;
3)职工食堂:1510平方米;
4)文化活动设施:1008平方米;
5)警卫传达室:90平方米。
以上合计为:12653平方米。
7.明确本设计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的设计分界线为:厂前区范围的设计以厂围墙外一米为界限;生产行政综合楼以建筑外墙外1米为界限。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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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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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形象策划和办公生活设施(含临时)设计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在近5年内有类似设计业绩。 4、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6、投标人无重大的安全、质量事故和违约行为。 7、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
近五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五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首先应该是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的会员。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国电招投标网客户服务部联系。
1.6 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招标文件购买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不接受电汇、网银转账、现场现金支付等其他购买方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
1.6.1 若通过公司账户购买,公司账户必须具备网上银行功能。网上支付时,由本网站跳转(链接)至购买人选择的银行网站进行。
1.6.2 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购买前核实您的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1.6.3 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在平台填写的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必须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
1.6.4 支付成功后,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按照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邮寄地址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给潜在投标人。
1.6.6 招标文件购买失败或其他问题,请与客服中心联系。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9月08日 09:009:00起- 2017年09月18日 16:0016:00内出售招标文件。
1.8 招标文件售价及投标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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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工程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 (元) |
工期 |
招标编号 |
投标保证金(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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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厂区形象策划和办公生活设施(含临时)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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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
详见招标文件 |
GDCX01-SJZB17-0033/01 |
60000元 |
1.9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28日 10:0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投标人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联系电话: 400-018-4000)。
1.11 开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文件的开标时间为 2017年09月28日 10:00,地点为 国电招投标网(网址:http://www.cgdcbidding.com)。
1.1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13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4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受益人的抬头、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名: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帐 号:326660100100001321
1.15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16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国电双维内蒙古上海庙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邮编: 016200
传真: 0477-2293100
联系人: 吴靖
电话: 0477-2293021
招标代理机构: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北2街
邮 编: 102209
电 话: 4000104000-1-8034
传 真: 010-56977609-7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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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杨洋
客户服务:中国国电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客户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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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编制、上传、加密、测试电话:4000184000转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