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创城梯视广告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广告服务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行政区域 | 福州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19:14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17年09月08日 | 更正日期 | 2017年09月08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8503388 | ||
| 采购单位 | 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层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许先生 13305910315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10层05室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强 0591-88503388 | ||
项目名称: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创城梯视广告项目
项目编号:[350100]TYC[GK]2017008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电话:0591-88503388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17年09月08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2017年福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食安创城梯视广告项目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dfgg/gkzb/201709/t20170908_8819134.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三、商务条件中:
“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 应商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在广告宣传成品发布后,成交供 应商提供100%正规含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的一个月内支付合同金额的95%,余款待服务期结束后一次性无息付清。”删除。其余内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8号楼8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许先生 133059103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10层05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强 0591-88503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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