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招标(会员) » 货物招标 » 正文

三城联创宣传贴纸及防虫设施采购项目评标结果公示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08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三城联创宣传贴纸及防虫设施采购项目品目采购单位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区域镇平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8日18:28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中标日期2017年09月08日评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三城联创宣传贴纸及防虫设施采购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行政区域镇平县公告时间2017年09月08日 18:28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7年09月08日中标日期2017年09月08日
评审专家名单沈献博、谢非、朱付军、胡建伟、郭长永
总中标金额¥3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13949327692
采购单位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3949327692
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南阳市人才市场对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77-66103268
@font-face{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face{font-family:"宋体";}@font-face{font-family:"Calibri";}p.MsoNormal{mso-style-name:正文;mso-style-parent:"";margin:0pt;margin-bottom:.0001pt;mso-pagination:none;text-align:justify;text-justify:inter-ideograph;font-family:Calibri;mso-fareast-font-family:宋体;mso-bid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font-size:10.5000pt;mso-font-kerning:1.0000pt;}span.msoIns{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underline;text-underline:single;color:blue;}span.msoDel{mso-style-type:export-only;mso-style-name:"";text-decoration:line-through;color:red;}@page{mso-page-border-surround-header:no; mso-page-border-surround-footer:no;}@page Seion0{margin-top:72.0000pt;margin-bottom:72.0000pt;margin-left:90.0000pt;margin-right:90.0000pt;size:595.3000pt 841.9000pt;layout-grid:15.6000pt;}div.Seion0{page:Seion0;}

normal style="TEXT-ALIGN: left">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就三城联创宣传贴纸及防虫设施采购项目进行招标,已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将评标结果现公布如下:
一、项目概括
项目名称:三城联创宣传贴纸及防虫设施采购项目

normal style="LINE-HEIGHT: 150%">项目编号:镇资采【2017】GK-033
二、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日期:
招标公告已于2017年8月16日《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南阳市政府采购网》《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三、评标信息:
开标时间:2017年9月8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镇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二楼开标室
评标专家:沈献博、谢非、朱付军、胡建伟、郭长永
四、评标结果:
经评标小组研究决定向招标人推荐下列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南阳博恩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95600.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5日历天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康迪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283900.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阳超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301200.00元
供货日期:合同签订后6日历天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电话:13949327692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女士
联系电话:0377-66103268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评标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镇平县工商行政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9月8日

cc
 
扫一扫快速入网
 
[ 招标(会员)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招标(会员)
点击排行

经营性网站备案信息 可信网络认证 投诉热线:13126614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