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零星修缮施工定点单位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 行政区域 | 厦门市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21:47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7年09月08日 21:46至2017年09月22日 18:00 |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 ||
| 开标时间 | 2017年09月28日 15:45 | ||
| 开标地点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 ||
| 预算金额 | ¥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林工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35928998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 ||
| 采购单位 | 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468号华润大厦9楼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2-5225810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4楼,总台电话:0592-2279306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 ||
| 附件: | |||
| 附件1 | 报名表.zip | ||
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零星修缮施工定点单位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零星修缮施工定点单位
项目编号:GT2017-QY07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工
项目联系电话:1535928998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政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吕岭路468号华润大厦9楼
联系方式:0592-5225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卢小姐,电话:0592-2230888,传真:0592-222570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14楼,总台电话:0592-2279306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零星修缮施工定点单位1家,服务期限:自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
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二)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2)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的施工企业。除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年度协议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应至少承担过一个业主单位一个年度的零星修缮定点施工项目,须提供年度协议或合同复印件。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7年09月08日 21:46至2017年09月22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资到付)。 邮寄购买的请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此账号: 收款单位:厦门市公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光大银行厦门分行营业部 账 号:37510188000652846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5:45
五、开标时间:2017年09月28日 15:45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必须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若供应商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完整的提供“①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③地址、电话;④开户行及账号”等4项信息,并提供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曾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否则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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