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关于江西省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指挥系统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JTPZB2017-PZ0013)采购公告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彭泽县交警大队 | ||
| 行政区域 | 彭泽县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0:48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 招标文件售价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详见公告正文 |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预算金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 | 彭泽县交警大队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彭泽县公-安局委托,依据彭泽县政府采购办下达的计划批复,对其所需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
1.? 招标编号:JJTPZB2017-PZ0013
2.? 招标内容:
normal align=center>条目编号 | normal align=center>项目名称 | normal align=center>数量 | normal align=center>预算金额(人民币) | normal align=center>技术规格及要求 |
normal align=center>彭购2017B000180001 | normal align=center>彭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normal align=center>交通指挥系统采购项目 | normal align=center>1批 | normal align=center>70万 | normal align=center>详见谈判文件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符合政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具备所投货物的供货和安装能力的合法公司;
(2)投标人具有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4)投标人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所投产品(抓拍相机、终端服务器)授权书、质量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5)投标人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或发票复印件;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原件;
(7)投标人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8)本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资格要求中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谈判文件售出时间:自2017年 9月12日起至2017年9月14日止。(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6.谈判文件购买地点: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7.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7年9月15日 14:30整(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14:30 整(北京时间)。
8.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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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如不参加投标,请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一日前,书面通知代理机构放弃投标;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normal align=left>人民币壹万肆仟整(¥14000.00)。必须在2017年9月13 日17:00 时整(北京时间)前以投标人转账的方式到达指定账户,并在备注栏或用途中注明“XXXX采购项目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个人名义的汇款转账,否则保证金不予退还。投标人在完成保证金转账后,请发送一份转账凭证扫描件至我公司邮箱:361388700@QQ.com。
户名: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彭泽东门分理处
账号: 14347301040004636
采购人:彭泽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欧阳松平
联系电话:15879290509
代理机构:九江天平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彭泽分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717027779
地址:九江市彭泽县龙城大道501号(老党校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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