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临江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采购项目 |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 采购单位 | 临江市林业局 | ||
| 行政区域 | 吉林省 | 公告时间 | 2017年09月11日 10:57 |
| 预算金额 | ¥60万元(人民币)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杨明 | ||
| 项目联系电话 | 5256206 | ||
| 采购单位 | 临江市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地址 | 临江市林业局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尹传德 |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地址 | 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明 | ||
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临江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临江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采购项目进行单一来源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临江市林业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总体规划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723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明
项目联系电话:52562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临江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临江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尹传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明
代理机构地址: 临江市政府采购中心
一、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临江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设计费采购要求明细
序号"目录
编号"采购项目名称规格
型号配置
合计
1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设计费"临江市林业局作为临江市创家国家级森林城市的承办单位,本着高标准规划、精施工、严管理的原则,结合临江市创建国家级森林城市实际情况,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有关规定;
2、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3、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近三年承担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编制项目5个以上,并有一个城市获得国家森林城市称号的成功案例。
5、同时具有中国林业工程建设协会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甲级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甲级。
6、项目负责人有园林或者林业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近三年内有承担过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项目。注: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请携带下列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林业调查规划设计或工程咨询(林业类)甲级资质证书、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甲级;近五年内(2012年7月-2017年8月)国内有成功的地市级区域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设计范例资料(须每页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另填写供应商诚信承诺书、以上资料齐全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拟定供应商:国家林业工业规划设计院)。
二、规划要求:
(一).总体规划必须得到国家创建森林城市专家组评审,并负担评审费用。
(二)规划为10年,规划目标要求两年内达到和超过《国家森林城市评价指标(LY/T2004-2012)》标准,具有可操作性,符合临江市实情和生态发展,符合临江市市民生活需要。 1 形成森林网络空间格局
在市域范围内,通过林水相依、林山相依、林城相依、林路相依、林村相依、林居相依等模式,建立城市森林网络空间格局。 2 采取近自然建设模式
按照森林生态系统演替规律和近自然林业经营理论,因地制宜,确定营林模式、树种配置、管护措施等,使造林树种本地化,林分结构层次化,林种搭配合理化,促进生态系统稳定性。 3 坚持城乡统筹发展
对市域范围内的城乡生态建设统筹考虑,实现规划、投资、建设、管理的一体化。
4 体现鲜明地方特色
从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自然条件和历史文化传承出发,实现自然与人文相结合,历史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相交融。
5 推广节约建设措施
推广节水、节能、节力、节财的生态技术措施和可持续管理手段,降低城市森林建设与管护成本。
6 实现建设成果惠民
坚持以人为本,在森林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最大限度地为市民提供便利。
(三).规划用卫片等专业资料自行解决。
(四)规划必须在9月25日前完成并通过国家森林城市专家组评审"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文件要求
三、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8日 10:53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其地址:
国家林业工业规划设计院
五、其它补充事宜
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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