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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桩基检测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公告信息: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桩基检测品目采购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1日10:40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8日08:00至2017年09月15日17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桩基检测
品目

采购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7年09月11日 10:4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9月08日 08:00至2017年09月1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4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09月16日 17:30
开标地点
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亮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名称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代理机构地址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的委托,现对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桩基检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情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桩基检测

2.2 项目编号:CG-AQ-2017-478

2.3 招标人:安庆市重点工程建设局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5 工程概况:安庆市晴岚路南段道路工程(沿江路-皖江大道)施工路段水泥搅桩共计约20863根,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取芯:209根;单桩承载力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各42根;均匀性完整性检测:209根。详见附件(图纸及检测清单)

2.6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肆拾叁万伍仟柒佰贰拾元整(¥435720.00元)

2.7 服务期:60日历天,检测项目如果工期延期,服务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三、资格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含有本次采购内容(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性质,则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桩的承载力检测(静载荷法),桩身完整性检测(低应变、钻芯法)。

3.5安徽省检测机构跨市承接检测业务,应向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报告;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检测人员应通过培训考核,并持有相应检测方法的上岗证书。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只接受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入库企业报名,未入库的企业请及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免费申报加入,以便进行网上报名,详见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www.aqzbcg.org)重要通知栏目中“关于面向全国征集投标企业网上登记诚信库的公告”,联系电话:0556-5991205、0556-5991200,联系人:韩玥、苏文姬。因未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导致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4.2 投标人可于2017年9 月8日至2017年9月15日17时30分前登陆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工本费缴纳,缴费成功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含澄清和补充说明等)。如在报名过程中遇到系统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服务热线400-8503300,QQ:4008503300。

4.3 本项目工本费:400元/本,于报名时缴纳,售后不退。项目开标后,投标人前来我中心开具发票时请提供:所报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以及我中心报名系统中支付成功的交易流水号;若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需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加盖财务印章或公章)及开票信息。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7年9月 30 日9 时 00 分

地点: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具体开标地点见当天一楼大厅电子显示屏)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aqzbcg.org/)、安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aqzfcg.gov.cn/)、安庆市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aqxxgk.anqing.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必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工本费在线支付,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报名不成功。

7.2 本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遗、补充说明等内容均通过投标电子平台发放,各投标人需通过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站登陆后查看,请务必随时关注,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7.3 本次招标评标时不要求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业绩的原件(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评标委员会将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录入、更新、完善真实信息。否则,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不得编造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7.4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放弃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截止日3日前在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报名系统“填写投标信息”中点击“撤销报名”。弃标人未在约定时间内按约定弃标的,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将给予不良行为记录并予以披露。

7.5 投标申请人的联系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通讯方式在招投标过程中必须保持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亮

地址: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工程建设部(二)(安庆市龙山路215号)

电话:0556-5991162

传真:0556-5991163

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7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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