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江门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2017年8月29日至2017年9月4日发布的江门边防检查站机关办公楼维修工程(编号:“武粤边后[2016]267号”)《招标文件》的有关内容,作出修改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的第10.1节“招标控制价”中内容(在第6页),修改成如下:
|
10.1 |
招标控制价 |
招标控制价(投标最高限价):1337243.66元。 其中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为:41630.34元,暂列金额为:84316.99 元,暂估价为:80000.00 元。
(注: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暂列金额及暂估价包含在招标控制价内,投标总价也必须包含该部分费用,且不参与招标文件中有关工程变更条款中的下浮率) |
二、《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中的“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款“投标保证金”内容的“(采用银行保函的,需于投标担保金递交截止日期即到账日期前,将开具的银行保函凭据送交招标人签名确认,逾期确认无效)”规定,修改成:
“(采用银行保函的,需于投标担保金递交截止日期即到账日期前,将开具的银行保函凭据送交招标代理机构签名确认,逾期确认无效)”。
其它内容不变。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0750-3286738)
邮 箱:316188797@qq.com
2017年9月8日 |